加入日期: | 2019.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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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1.02 |
招标业主: | 呼和浩特铁路局 |
地 区: | 内蒙古 |
内 容: | **车辆段(集经) 干粉灭火器运输服务项目公开集体议价公告 (二次公告) 编号: BTL-XPC-****-** 第一部分 议价公告 **铁路车辆段修配厂现需对干粉灭火器呼、包两地灭火器运输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集体议价,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行车路线运输车辆 规格单 |
关键词: | 灭火器 |
包头车辆段(集经)
干粉灭火器运输服务项目公开集体议价公告
(二次公告)
编号: BTL-XPC-2019-32
第一部分 议价公告
包头铁路车辆段修配厂现需对干粉灭火器呼、包两地灭火器运输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集体议价,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行车路线 |
运输车辆 规格 |
单位 |
工作量 |
备注 |
1 |
干粉式灭火器运输服务(2kg、4kg) |
呼和—包头 |
3-4吨 |
辆/趟 |
以议价方通知为准 |
二、主要事项及服务基本要求
1.基本性能要求: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须符合产品名称所要求的使用标准,必须满足我单位使用实际要求。
2.质量保证要求:
(1)所提供服务车辆牌照、服务标准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车辆使用状况良好。
(2)服务质量出现两次以上在服务质量、安全等方面问题的,对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售后服务滞后的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启用第二中标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
3.交货日期:按照议价方要求。
4. 付款方式: 详见合同约定,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 验收方式:所运输物品送至议价方指定地点后,无严重损坏、无缺失。
6. 议价方式:经评审符合要求的同标准、同服务质量最低价中标法,但不是唯一原则。
7.报名要求:报名单位须使用对公账户向议价方缴纳报名费人民币100元后方可报名。(如需开具发票,报名单位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三、服务路线及要求
1.服务方需将议价方位于包头车辆段呼和运用车间需维修的灭火器完好运输至包头车辆段院内灭火器维修基地,并负责搬运。
2.将包头灭火器维修基地维修完毕的灭火器完好如数运输至呼和运用车间指定地点,并负责搬运。
四、服务质量标准(以下项目议价方需在实施方案或议价资料内逐项进行响应)
1.在任何时候发现厂商提交的集体议价采购文件内容有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取消其议价资格。
2. 提供2016年以后出厂车况良好的运输货车。
3.议价方须对服务车辆严格把关,对车辆上路手续、车况、司机负有全部上路行车安全责任。
4.服务车辆为仓拦式货车(车辆总重3-4吨),服务方在运输前应对灭火器进行罐体间隔离处理,不得随意堆放、挤压,运输途中做到随时监控防止倾倒、堆积导致爆炸等不良后果发生,服务方须严格按照道路交通规章制度以及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相关要求运输货物,对未按要求执行发生的一切问题及后果均由服务方负责。
5.服务报价费为每辆车每趟次(呼和—包头为一个趟次)费用人民币含税价。
6.费用包含车辆使用费、燃油费、司机及人工费、车辆维护保养费、保险费、通行费、停车费、车辆年检费、道路处罚等通勤车在服务中产生的一切费用。
7.服务方所提供的服务车辆必须符合交通法律法规规定的车辆上路行驶要求,保养良好、安全可靠,车辆及驾驶司机相关资料必须附在议价资料内(如确定为最终服务方需提供加盖公章资料复印件供议价方备案)。
8.服务车辆驾驶员具备5年以上驾龄的优秀驾驶员,身体健康不得有不良嗜好或严重疾病(如吸毒、酗酒、心脏病、传染病)等,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并配合议价方管理人员检查、监督等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行驶途中严禁超速、酒驾、接打手机等违规行为,时刻以货物、行驶安全为重,确保运输物品安全抵达目的地。
9.服务方所提供服务的车辆必须必须为年审合格车辆,各项保险齐全,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时间,一切责任及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服务方承担。
10.服务车辆及驾驶员须为固定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换,服务方应提前三天向议价方提出申请,得到准许后方可更换。并及时安排合格车辆和司机进行接替。道路交通违章违法等问题均由服务方承担。
11.灭火器在装、卸期间服务方不得离开现场,配合议价方办理交接手续。装车完毕时驾驶员须对装好的灭火器摆放情况进行仔细检查,并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排除影响运输的不安全因素。
12.严禁超载、搭乘无关人员以及私拉其他货物,因服务方原因导致各类问题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如造成议价方损失的服务方须对议价方进行经济赔偿。
13.运输途中遇天气变化应根据货物特性及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雷雨天气不得在树下、电杆、高压线等危险处停车。
14.如发生途中灭火器丢失现象,服务方须第一时间通知议价方并按价赔偿。
15.严格按照货单数量进行清点,送至目的地后方可卸货,严禁途中卸货。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为一般纳税人(提供由税务局开具的一般纳税人申请说明或一般纳税人申请表);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六、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包头铁路车辆段修配厂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七、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月2日18时00分
议价会议召开时间:按照议价方通知时间为准。
议价会议地点:包头铁路车辆段修配厂会议室(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包头火车站西侧一公里处)。
八、联系方式
议价文件咨询电话:0471-2893187 联系人***
九、即日开始报名,报名方式:报名表书面发送邮箱至342066864@qq.com,注明①投标编号;②投标单位名称;③联系人姓名;④联系电话***
十、项目报价单
项目报价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车辆品牌型号 |
车辆准乘人数 |
税率 |
运输费 (元/辆/趟)含税价 |
备注 |
1 |
干粉式灭火器运输服务 |
注:1.议价单位报价单需严格按照本报价表制作报价,且报价为包定价,含人工、材料、车辆维护费、车辆保险费、乘车人员保险费等全部费用。
2.服务费计算方式为每趟/次服务含税单价,呼和至包头或包头至呼和为一个趟次。
十一、报名表格式:
议价报名表
(公章) 日期(本表投标单位应字体、表格放大)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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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
开户行名称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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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
邮编 |
|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 |
编号 |
BTL-XPC-2019-32 |
附银行汇款凭证 |
十二、报名费汇款信息:
1.议价报名费为100元,不论报名单位是否为最终项目实施方均不退还,报名方需将报名费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汇入以下账户。
2.报名费银行汇款凭证备注栏内注明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汇款人名称必须与报价方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否则视为无效汇款且不予退还。
3.议价方银行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包头铁路车辆段修配厂
开户行:工行包头广鑫支行
账号:0603033009022121592
十三、关于成交的说明
1.包头铁路车辆段修配厂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会上确定成交人。有具体采购数量、金额的,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最终实施单位领取《项目实施通知书》。
2.对未成交的服务方不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议价文件。
十四、关于签订合同的说明
服务方收到《项目实施通知书》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议价方签订合同。议价文件及评审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如最终项目实施方违约,议价方有权暂停或取消其在包头铁路车辆段修配厂组织的各项议价活动,并将其列入黑名单。
第二部分公开采购须知
一、一般说明
1.本公开采购文件不做经济合同使用,过期作废。
2.确定项目实施人后,签订正式经济合同。
3.凡具备报名资格条件,有生产能力的企业或供应商,承认和履行公开采购文件各项规定的均可报名参加。
4.报名单位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议价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公开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
5.报名单位应认真阅读公开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如果没有按照公开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相应资料或公开采购文件没有对公开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议价文件有可能被否决,其风险应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二、关于公开采购文件的说明
1.任何要求澄清公开采购文件的潜在报名人,均应在公开采购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方将对合理澄清要求的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2.在公开议价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采购方有对公开采购文件修改的权利。修改后的公开采购文件将在网上公布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持有公开采购文件的潜在报名单位。
3.为使潜在报名人在编写公开采购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公开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方可酌情延长公开采购日期,并在网上公布或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开采购文件的潜在报名单位。
4.除非有特殊要求,公开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物资设备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设施等情况,报名单位被视为知晓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情况。
5.要求报名单位提供本年度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①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证复印件、(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彩印件。正本议价资料均为彩印件。;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6.报名单位应仔细阅读公开采购文件。在完全掌握采购方对采购项目的规格型号、技术质量、资质等要求后编制公开采购文件。
三、关于公开采购文件的说明
1. 议价文件以及报名人就有关公开议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方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2. 公开采购文件主要构成:议价函;报价表;报名人资格证明。
3.议价文件资料格式:报名人应按照公开采购文件要求和格式,完整地填写。
4.报价表:报名人对采购方采购项目报出最诚信、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并分别填写采购项目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生产厂名称。如公开采购文件无特殊说明,上述报价应为包含运费、包装费、保险费等杂费用的到货价。
5.每种项目只允许有一种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报名人必须对包件报价表中的主要项目进行报价。
6.最终确定的项目实施单位及最终确定总价作为签订、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7.最低报价不是中价的唯一条件。报名人应以人民币报价。
8.投标项目名称的适用性说明:提供议价项目符合公开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对公开采购项目的质量及技术参数要求逐条说明。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规定保证议价项目正常使用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9. 公开采购文件的书写要求:①公开采购文件要求一式两份。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②报名人可根据议价项目的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公开采购文件的附件;③公开采购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胶封装订成册;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议价报名单位全权代表签字盖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公开采购文件可能被拒绝;④议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
四、关于公开议价的说明
报名人应将议价文件正本和副本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议价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议价报名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集体议价单位、公开议价项目名称、编号、议价报名单位名称。未按本须知密封、标记和投递的议价文件,采购方不对其后果负责。
五、关于公开议价会议的说明
所有议价报名人的代表应按期参加公开议价会议,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不参加会议的将被视为自主放弃。由会议主持人当众公布评审、确定项目实施方办法。议价报名人确认议价文件密封无误后进行开启,将议价文件中的报价表及采购方认为必要的内容公开议价。
六、关于议价评审的说明
评审的依据仅基于公开采购文件;与公开采购文件有重大偏离的议价文件将被拒绝;评审方法由采购方在公开采购文件议价会议中明确。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公开议价项目的技术性能、质量和适应性、售后服务承诺、安全及环保等能够满足集体议价文件要求;付款方式、交货期能够响应;配套设备、备件齐全;议价报名人综合实力、业绩、信誉良好,报价最低即为最终项目实施方。
评审委员会有权选择和否决议价报名人参与权,评审过程严格保密。凡属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等有关信息,采购方没有向报名人解释的义务。但报名人如报价最低,其议价文件被否决,评审委员会向其说明理由。
报名人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企图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将导致其被取消中选资格。
议价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议价文件的审查、评价、比较,评审委员会有权请议价报名人就议价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和澄清。报名人有责任进行答疑;要求以书面形式答复的,应有法人(负责人***
七、关于最终评审结果的说明
包头铁路车辆段修配厂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拟定候选人确定最终项目实施人。
供货渠道公开采购的,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评审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发出《项目实施通知书》。
对未中选的议价报名人不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议价文件。
八、关于签订合同的说明
最终项目实施单位收到《项目实施通知书》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公开采购、议价文件及评审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如中选人违约,按照《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设备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暂停或取消其在包头铁路车辆段修配厂组织的公开集体议价各项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