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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中心医院医疗设备(监护仪、呼吸机、输注泵、除颤仪、中央监护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12.27 标签: 河南省招标 开封市招标 尉氏县招标 医疗设备招标 医院招标 医疗招标 泵招标 
加入日期:2019.12.27
截止日期:2020.01.20
地 区:尉氏县
内 容:公告 ***中心医院医疗设备(监护仪、呼吸机、输注泵、除颤仪、中央监护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RZX-*******)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心医院医疗设备(监护仪、呼吸机、输注泵、除颤仪、中央监护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XRZX-*******
关键词: 医疗设备 医院 医疗 泵
 
招标公告正文
公告
尉氏县中心医院医疗设备(监护仪、呼吸机、输注泵、除颤仪、中央监护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XRZX-201983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尉氏县中心医院医疗设备(监护仪、呼吸机、输注泵、除颤仪、中央监护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XRZX-201983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尉氏县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年限不足的按实际提供。
3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
4本项目不接受同一品牌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同时投标。
5投标货物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如拟供产品均未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投标时可以不提供)。
6国内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一类医疗器械可以不用提供)。
7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12月30日00时00分00秒---2020年01月06日00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持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到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02室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1月20日15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线下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01月20日15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递交地点: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08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尉氏县中心医院医疗设备(监护仪、呼吸机、输注泵、除颤仪、中央监护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尉氏县中心医院医疗设备(监护仪、呼吸机、输注泵、除颤仪、中央监护系统)采购招标人为尉氏县中心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尉氏县中心医院医疗设备(监护仪、呼吸机、输注泵、除颤仪、中央监护系统)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XRZB-2019-122701

2.3招标范围: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2.4标包划分:共划分一个标包;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1

监护仪

82

投标产品应为国内外知名品牌

2

呼吸机

10

3

输注泵

121

4

除颤仪

3

5

中央监护系统

3

2.5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运达装机现场。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质 保 期: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年限不足的按实际提供。

3.3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

3.4本项目不接受同一品牌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同时投标。

3.5投标货物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如拟供产品均未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投标时可以不提供)。

3.6国内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一类医疗器械可以不用提供)。

3.7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6日持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到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 元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点: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08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尉氏县中心医院

地    址:尉氏县尉州大道供电局东40米路南

联 系 人***

电    话:1356952796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尉氏县中心医院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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