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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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1.01 |
地 区: | 内蒙古 |
内 容: | ***昊盛煤业有限公司(石拉乌素煤矿)现委托***圣圆能源集团易能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能通)对煤泥以竞卖的方式进行公开销售,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现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 交易时间:****年**月**日**:**-**:** 二、交易资格 投标人须出具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授 |
关键词: | 煤矿 |
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石拉乌素煤矿)现委托内蒙古圣圆能源集团易能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能通)对煤泥以竞卖的方式进行公开销售,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现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
交易时间:2019年12月30日10:30-10:50
二、交易资格
投标人须出具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格文件,由易能通审查。
三、交易模式与成交规则
1、采取竞价交易模式,参与本次投标企业不得少于五家,最终中标客户为3家,投标人被列为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非诚信客户的取消中标资格。
2、竞价采取一次报价方式,本场交易实行合理价中标。竞价开始后按照“优先价格高、其次报价时间早”的顺序进行排列,以报价最高的前三名客户报价的加权平均价为唯一中标价格。报价高于等于加权平均价的客户,执行加权平均价与矿方签订煤泥采购协议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如未交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违约扣除交易保证金;报价低于加权平均价的,如不认可中标价格的可以弃标,同时其他报价客户如认可中标价格的可以跟标。为保证报价最高前三名客户的利益,报价最高前三名客户享有优先购买权利。
四、标段信息:
备注:
1、提报量:低位发热量≥3000(Kcal/kg)的煤泥报量参加报价的客户只允许提报固定提报量,固定提报量为委托数量的三分之一,履约中以最终过衡数量为准;
特别说明:低位发热量由于<3000(Kcal/kg)煤泥标段,由于根据煤矿生产情况实时进行煤泥热值化验,固无法预计委托数量,所以本次交易只确定价格,最终履约结算以实际过衡数量为准。
2、报价:按元/吨为单位,最小变价为0.5元/吨。
3、投标价小于起拍价的属于无效报价。
4、煤炭质量标准:以场地实物为准,投标企业自行于竞价前对标的物煤泥进行检验,一经报名则视为对煤泥质量的确认。
五、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管理
1、交易保证金
(1)交易商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由易能通平台收取,金额为5万元;交易前1小时拒收交易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企业方可参与正式交易。
(2)如果未中标,交易保证金在三个工作日内退付。
2、履约保证金
(1)交纳时间:中标企业需在签订煤泥采购协议前交纳;
(2)交纳方式:中标企业需一次性交纳10万元履约保证金,交纳到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石拉乌素煤矿)的指定账户。
(3)履约完成后,无任何争议,退还履约保证金。
六、付款与结算
1、付款方式(先付款后提货):
(1)首次付款,在签订合同后即时缴纳;
(2)首次预付货款按照合同中标价格,不低于1万吨。
2、结算
(1)数量:依据以煤矿过衡数量为准。
(2)手续费的收取:参与≥3000(Kcal/kg)标段煤泥交易的中标企业,易能通平台按最终中标客户以12万吨为基准均摊收取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从交易保证金中自动扣除;
(3)采取激励政策:在合同期内,客户月度总拉运量符合以下条件的,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1) 月度拉运量≥0.5万吨的,每吨优惠1元;
2) 月度拉运量≥1万吨的,每吨优惠1.5元;
3) 月度拉运量≥1.5万吨的,每吨优惠2元;
4) 月度拉运量≥2万吨的,每吨优惠3元;
5) 月度拉运量≥2.5万吨的,每吨优惠5元。
(月度拉运量计算起止时间:1、1月份:1月1日00时整—1月30日15时59分59秒;2、2月份:1月30日16时整—2月28日15时59分59秒;3月份:2月28日16时整—3月30日15时59分59秒)
(4)开票:中标企业于每月末倒数第二个工作日下午16点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开票信息资料到石拉乌素财务科开具煤泥销售发票。
3、服务费:伊金霍洛旗端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石拉乌素煤矿)煤泥场地管理和煤泥装车,中标企业需按每吨2元支付煤泥管理服务费,煤泥管理服务费与煤泥款需同时支付,分别打入指定账户。
七、其他约定
1、中标企业自行组织运输煤泥并支付运输等费用。
2、中标企业车辆应遵循煤矿相关管理制度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扰乱现场装煤秩序,按违约处理。
3、如中标企业运输车辆在矿方煤场出现偷煤、换煤等违法行为,我方将无限期扣押该运输车辆,并对中标企业罚款200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4、在竞价之前,参与竞价的投标企业应对矿方煤泥质量、发运环境、道路通行状况、地矿关系等提前进行调研或协调,如因对上述情况不了解而造成违约,责任由投标企业承担。
5、中标企业运输车辆一经出厂则视为对煤泥质量确认。
6、合同履行期间煤矿若出现无法预见或控制的原因,如政府限产停产、煤泥干燥、洗煤厂二期扩建等因素,无煤泥产品供应时,煤矿不承担任何责任,保证金及货款退付。
八、违约处理
1、交易违约:
(1)成交结果公示期限内,若中标企业选择放弃成交,扣除中标企业交易保证金5万元。
(2)以虚假等手段获取投标资格成交的,扣除交易保证金5万元,取消成交结果,报价作废。如投标企业涉及违法,移交交易所在地司法机关处理。
2、合同违约:
(1)中标企业未按合同约定预付货款,视为中标企业单方违约,全额扣除中标企业履约保证金。
(2)中标企业应保证发运及时,不影响煤矿生产,因发运不及时存放超过2000吨,矿方有权与中标企业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3)中标企业在装车、运输煤泥过程中造成煤矿设施损坏等事故由中标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4)如中标企业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九、合同履行期限
1、从2020年1月1日00:00起执行,至2020年3月31日24:00止。
2、中标企业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后次日,前往煤矿签订煤泥采购协议并及时支付货款,否则按交易公告违约条款处理。
十、业务联系人/电话/传真:
市场部:乔树龙 15248404919
市场部:张润鹏 15947491539
传真:***
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