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27 |
---|---|
招标代理: |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南平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项目*#地块A区、*#-*地块A区景观工程(重新招标)已由***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闽发改备【****】H******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置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元●滨江阳光项目5#地块A区、6#-1地块A区景观工程(重新招标)已由延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闽发改备【2019】H01022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开元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南平开元置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大家厂片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投资额约699.4289万元人民币;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本工程投资额约699.4289万元人民币;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99428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5#地块A区景观工程应于2020年3月10日前完工;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从事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含养护管理),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开标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8]38号)、《关于公布第二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8]43号)、《关于公布第三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7号)、《关于公布第四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10号)、《关于公布第五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17号)规定、《关于公布第六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19号)、《关于公布第七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告字〔2019〕70号),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3、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及主要管理人员信息(即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28日 08:30:00至2020年1月17日 08:3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np.gov.cn/np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以使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其中之一形式提交,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月17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np.gov.cn/npztb/)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和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开元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0599-8866821,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0592-5052068,传真:***
联系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ggzy.np.gov.cn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