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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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南门~五四、公园~五四***kV线路改接进茶园变线路工程、**公园~华屏I回***kV线路工程、先农~义序***kV线路工程、***kV**~白湖亭I回改接进义序线路工程、**~兰圃*回线路开断接入清凉变工程、**黎明~南门***千伏线路工程保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条件 受 国网**省电力 |
关键词: | 保安服务 公园 路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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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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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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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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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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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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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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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RWZB-2019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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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门~五四、公园~五四110kV线路改接进茶园变线路工程、鼓楼公园~华屏I回110kV线路工程、先农~义序110kV线路工程、110kV南郊~白湖亭I回改接进义序线路工程、南郊~兰圃1回线路开断接入清凉变工程、福州黎明~南门220千伏线路工程保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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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相关服务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外资和中外合资企业除外)。
2. 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2.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投标人,投标无效。
2.3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提供单位负责人***
2.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5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2.6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2.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投标人经营场所租赁合同、产权证明复印件;若自有产权的即产权证书上权利人与投标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股东或主要负责人***
2.8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9投标人应自行对“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承诺。
2.10投标人能够提供差额征税5%增值税普通发票;
2.11未被国家电网公司及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评为不合格的投标人;或者被评为不合格投标人,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2.12单位负责人***
2.13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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