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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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1.06 |
地 区: | 漳州市 |
内 容: | ***靖城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高新东路(金城路-廍前大道)*政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及水土保持设施监测编制项目经比选人研究决定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择安全性评价验收项目单位,项目业主为**高新区靖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代理单位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特邀请各潜在 |
关键词: | 道路 路 |
南靖县靖城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高新东路(金城路-廍前大道)市政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及水土保持设施监测编制项目经比选人研究决定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择安全性评价验收项目单位,项目业主为漳州高新区靖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特邀请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的比选活动,为本项目提供优质的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比选项目概况:
比 选 人:漳州高新区靖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南靖县靖城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高新东路(金城路-廍前大道)市政道路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及水土保持设施监测编制项目
项目概况:南靖县靖城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高新东路(金城路-廍前大道)市政道路工程道路全长4KM,合同造价1.69亿,合同工期700天,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路基宽度30米,另路基两侧设计实施绿化带(10、15米宽),道路主车道为双向四车道,设计有辅道及人行道,辅道与主车道间设置侧分绿化带,道路采用沥青路面,道路综合管线包括雨水、污水、给水、电力、通信、路灯及交通信号。
服务内容:南靖县靖城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高新东路(金城路-廍前大道)市政道路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及水土保持设施监测编制。
编制周期:合同签订后承接任务、踏勘现场,并在资料收集齐全后二十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报告的编写 ,并在评审通过后5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报告。
编制要求:根据国家、省、市工程项目咨询相关标准、规范、法律、法规、规定等,编制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等的编制,其深度应达到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要求,配合做好报告评审或审核工作,并及时做好报告修正工作。
2.资质要求:
(1) 参选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水土保持咨询相关业务的经营范围,且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一星及以上相关证书。
(2) 参选申请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 参加比选活动前一年内,比选申请人或其负责人***
(4) 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比选申请人或其负责人***
(5) 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者限制承接国有资金项目的相关业务;
(6) 根据《漳州市中介机构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未被评定为D级即严重失信中介机构;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凡不符合上述任一报名条件的中介机构,均不得参加比选活动。
3.比选方式:采用最低价中选法。具备参选资格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中比选报价最低的单位为中选人。若有两家(含以上)单位报价相同且为最低价,则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选单位。若中选的单位被宣布中选无效或者放弃中选资格的,由比选人依法组织重新比选。
4.本项目最高限价:按人民币13万元(包含编制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编制水土保持设施监测报告,以上均含报告编制和工本费、会议费、专家评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总价风险包干,今后不再增减。
比选申请人的参选报价不得高于上述最高限价,否则取消参选资格。
5.比选文件的获取
1、比选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01月0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不含节假日)
2、比选文件领取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3号科技大楼7楼(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6.比选保证金:
(1)比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仟陆佰元整(¥2600.00)。
(2)比选保证金递交形式:以现金形式现场缴纳,未中选的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结束后当场退还。
7.比选时间、地点
(1)递交比选申请书截止时间:2020年01 月 06日下午4:30时;
(2)比选时间: 2020年01 月 06日下午4:30时;
(3)比选申请书递交地点: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4)各比选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比选申请书递交时间和地点递交参选申请书(应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参加比选,逾期取消比选申请人的比选资格。
8.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后审。
9.比选活动:见《比选申请人须知》
10.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及结果公示将在招标网(http:///index.html)和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http://gxq.zhangzhou.gov.cn)发布。对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比选人应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向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核查要求。
11.联系方式
比选人:漳州高新区靖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3号科技大楼7楼
联系人***
电 话:0596-268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