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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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1.06 |
招标业主: |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对********化粪池清掏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分包号及分包名称 采购预算 (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 化粪池清掏 ** * ****.**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供 |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对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化粪池清掏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分包号及分包名称 |
采购预算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化粪池清掏 |
26 |
1 |
5200.00 |
|
自筹资金。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城市粪便污水处理经营服务资质认定证书(二级)及以上,原件备查。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1日10:00-12:00)到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基建后勤处213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完成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300元/分包(售后不退);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购买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未中标方的供应商在磋商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方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报名签到并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2.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1099号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后勤楼309室。
(五)公告时间:2019年12月27日—2020年1月2日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月6日北京时间10:00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1月6日北京时间10:00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一)单位负责人***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cqcvc.com.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联系人***
电 话:023-49578491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1099号重庆城市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