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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中共滁州市委党校文明创建示范提升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12.27 标签: 安徽省招标 滁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9.12.27
截止日期:2020.01.17
地 区:滁州市
内 容:[招标公告]中共***委党校文明创建示范提升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共***委党校的委托,现对中共***委党校文明创建示范提升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编号: czcg******-*** *、项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中共滁州市委党校文明创建示范提升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共滁州市委党校的委托,现对中共滁州市委党校文明创建示范提升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 czcg201912-244 

 

2、项目名称:中共滁州市委党校文明创建示范提升项目(二次)

 

3、项目单位:中共滁州市委党校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预算:48.8万元人民币

 

6、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最高限价48.8万元人民币。

 

7、数量:详见项目需求

 

8、项目基本概况:具体详见交易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范围含标牌制作或设计等相关内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书”、“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社会法人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承诺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交易文件发售办法

 

1、交易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 12 月 27 日 17 时 至 2020年 1 月17 日 15 时 00 分(注:不少于5个工作日)

 

2、交易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0 元整,交易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交易文件等领取方式:投标人从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chuzhou.gov.cn)下载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 1 月 17  日 15 时 00 分(注:距交易文件发售开始时间不少于20日)

 

2、开标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二楼) 。

 

五、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六、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中共滁州市委党校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交易文件。

 

八、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投标保证金:0.8万元,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以资金到帐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时间,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前交纳完毕,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帐户其中之一:

 

(1)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都支行

 

   帐  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351 

 

(2)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滁州分行

 

    帐  号:185745193742  

 

(3)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滁州南谯政务新区支行

 

   帐  号:34001739008052504778-14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中共滁州市委党校文明创建示范提升项目(二次)”投标保证金。

 

注:各投标人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交易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十、其他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的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登记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诚信库申请栏目>“关于企业注册申报诚信库的一次性告知书”)查询。网址: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55c0568a-820a-4e86-809e-0ee8186a80f1&categoryNum=004001001。联系电话***

 

(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投标报名栏目>“企业报名、下载文件及项目网上提问操作手册”。网址: 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d659ce8d-a179-412f-b1c5-772eb8bed33f&categoryNum=004001002;

 

(3)开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和创建标识码。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投标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进行信用信息披露。行政监管部门将依据线索依法查处;

 

(4)投标人相关MAC地址一致,投标无效;

 

(5)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交易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投标人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7)凡投标人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

 

(8)投标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其他扰乱秩序等行为被滁州市公管局披露信用信息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在披露期内的投标文件;

 

(9)投标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10)一、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的范围和查询渠道

 

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对存在下列严重失信行为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

 

(一)失信被执行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查询渠道: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 )查询;

 

(二)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查询渠道: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查询;

 

(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和个人查询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

 

查询渠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

 

(四)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

 

查询渠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

 

(五)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

 

依据: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文件第(八)条“按程序将涉及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违法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件第一(一)条:“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主要是指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违法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二、其他失信行为的范围和查询渠道

 

竞争主体因在滁投标被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仍在披露期的

 

依据:1、《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竞争主体信用信息记录及披露管理暂行办法》;2、《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竞争主体信用信息认定及记录标准》(滁公管综〔2018〕71号)。

 

查询渠道:通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查询

 

三、相关要求

 

1、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竞争主体根据上述范围查询的内容进行自查,出具《诚信投标承诺书》并注明承诺日期。

 

经核查,竞争主体在承诺日期之前(没有承诺日期的以资格审查日或开标日之前)有上述失信行为进行虚假承诺的,将视作不诚信行为,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及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公共资源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

 

3、为减少争议,提高效率,以上述查询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不接受其他网站公布的信息查询结果。

 

4、资格预审的项目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资格后审的项目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

 

三、在开评活动中的查询程序

 

1、若投标人家数少于10家(不含),在资格审查环节中,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数大于10家(含)且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入围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数大于10家(含)的且没有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评标委员会对评审最终得分排序前5名(含)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

 

(12)若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3)投标人的不良行为、失信行为及行政处罚等效力不因企业名称的变更而改变;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

 

(14)投标人近三年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若发生相关质疑或投诉,则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的信用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15)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被记不良信息记录。

 

(16)若存在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

十二、公告发布媒体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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