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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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1.17 |
地 区: | 明溪县 |
内 容: | ...'==''"> **省***翼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省第二地质工程公司、***山建设有限公司、福能联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省第五地质工程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盖洋镇常坪村陈寿行等屋后滑坡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 |
福建省三明市翼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第二地质工程公司、福建昌山建设有限公司、福能联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第五地质工程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溪县盖洋镇常坪村陈寿行等屋后滑坡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明溪县盖洋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明溪县盖洋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明溪县盖洋镇常坪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明溪县盖洋镇常坪村陈寿行等屋后滑坡治理工程,总投资约385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2)招标类型:(/);
(3)招标范围和内容:明溪县盖洋镇常坪村陈寿行等屋后滑坡治理工程,
包括挡墙、锚杆支护、截洪沟、土工格室植草护坡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875458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3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地质灾害护坡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程》以及符合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或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岩土(土木)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出项目负责人***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②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③根据闽建〔2016〕5号、明建筑〔2016〕218号的规定:凡被纳入省、市、县级“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间的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27日08时00分00秒至2020年1月1日17时30分00秒通过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1月16日23:59:59;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柒万柒仟元整(¥77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盖洋常坪村陈寿行屋后滑坡治理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月17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为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惠利金茂广场A幢5层);
7.2.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7.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明溪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明溪县盖洋镇人民政府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18759715705,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0598-8956699,传真:***
联系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明溪县盖洋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