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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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1.07 |
地 区: | 云南省 |
内 容: | 公告.docx FZHHZB*******:***应急管理局购置****年今冬明春应急救灾物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磋商管理办法(财政部**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 |
关键词: | 急救 |
FZHHZB2019048:蒙自市应急管理局购置2019年今冬明春应急救灾物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磋商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我公司受蒙自市应急管理局的委托,组织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磋商申请人参与本项目。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蒙自市应急管理局购置2019年今冬明春应急救灾物资项目;
2.2项目编号:FZHHZB2019048;
2.3预算金额:587200.00元;
2.4采购内容:
产品名称 |
材质、技术参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大米 |
1、质量:优质大米,符合国标粮食卫生标准 2、包装:包装袋按照超市销售大米的塑料袋包装,每袋净重15公斤。 3、规格型号:15Kg/袋。 4、供货方式:按采购方需求,所采买的大米采购方如须分期、分批提取,供货方应按照采购方临时要求的数量、时间,在3日内运送到采购方仓库,发生的费用供货方自行承担。 5、供货方要积极配合采购方已经入库的粮食保管工作,在保质期内出现生虫,供货方必须无条件负责调换,所发生的费用供货方自行承担。 |
100000 |
公斤 |
食用油 |
1、质量:纯植物油; 等级一级; 物理压榨,不含调和油、不含转基因芽材料制成的豆食用油。 2、规格型号:每桶净重5kg/桶。 3、供货方式:按采购方需求,所采买的食用油采购方如须分期、分批提取,供货方应按照采购方临时要求的数量、时间,在3日内运送到采购方仓库,发生的费用供货方自行承担。 |
400 |
桶 |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供货地点:蒙自市应急管理局指定地点;
2.7质量要求:大米质量必须达到国际三级以上(含三级)标准,提供的所有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产品安全要求,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及技术标准。
三、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三月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至今任意3个月税票/缴款书、社会保险申报表/缴款书);
(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2磋商申请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能够满足本次招标要求,具有本次招标要求所需的资金、生产、经营、仓储、运输、配送及其他履行合同能力;
①生产商投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②代理商投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本次磋商要求磋商申请人应具有一定规模的食品经营、加工、储存、配送、检测场所,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提供房屋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协议的证明材料,提供的租赁协议有效期在招标人的所招标段的协议服务范围内);
3.4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相关规定,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上述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投标人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时间前对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进行查询);
3.5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①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6年至今)至少一项类似供货业绩,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产品没有重大质量问题,无不良记录;
②直接接触食品的相关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
③现场提供样品。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投标。磋商申请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中的企业名称必须一致,并在有效期内(发生变更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磋商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资料)。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各磋商申请人请于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01月0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蒙自市天马路生态佳园小区2-25商铺)购买磋商文件。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生产商提供)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相关证照原件应在有效期内且均需另行提供1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资料不全的恕不办理报名手续。
5.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01月07日09: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蒙自市天马路生态佳园小区2-25商铺)。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蒙自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蒙自市市级行政中心B区511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天马路生态佳园小区2-25商铺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