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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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31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区**镇****年安装新春灯饰工程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特邀请参与比选。 一、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一)发包人:**区**镇**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区**镇****年安装新春灯饰工程 (三)工程地址:**区**镇**场,具体实施地点以发包单位指定为准。 (四)工程规模及内 |
江津区永兴镇2020年安装新春灯饰工程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特邀请参与比选。
一、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一)发包人:江津区永兴镇永兴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江津区永兴镇2020年安装新春灯饰工程
(三)工程地址:***
(四)工程规模及内容:详见附件《永兴镇2020迎春灯饰工程数量表》和《江津区永兴镇2020年安装新春灯饰工程效果图》。
(五)发包范围:工程规模及内容所示全部内容。
(六)质量要求:
1. 严格按照工程内容及有关建设工程技术规范执行。
2. 各建设环节必须保证全部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以及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 该工程材料严禁使用劣质产品,承包方要保证灯饰运行期间的维护。
二、工期:2020年1月18日前完成灯饰安装调试工作,保证灯饰正常运行。灯饰拆除日期由发包人确定。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采取固定单价据实结算,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验收结算金额的80%,余款在灯饰拆除后30日内付清。
四、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3万元。
五、比选安排
(一)递交标书开始时间:2019年12月31日9时2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标书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标书递交地点: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四)比选时间:2019年12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比选地点: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六、中标单位确定办法
(一)采取最低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满足比选条件下的最低报价成交;如果同时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可顺延为成交供应商。
(二)参与比选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两家及以上才能参与比选,否则不组织比选。
(三)比选结果在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中标单位。
七、比选人须知
(一)投标人资格
1. 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投标文件组成
1. 报价表(格式附后);
2. 永兴镇2020迎春灯饰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保证金收据或发包人财政部门提供的有效依据(证明);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5. 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6.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注:投标资料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三)有关要求
1. 投标人报价包含材料费、运输费、管理费、人工费、税费、劳务费、交通费、安全等一切费用。
2. 投标报价需用黑色签字笔填写或打印。
3.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
(2)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完整的;
(3)报价不完整或出现二个及以上报价的。
4. 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具体指定的地点实施,严格按照清单工程量施工。增加工程量必须由发包人书面同意,否则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5. 结算付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有效增值税发票。
6. 施工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负责)。
7. 灯饰工程在照明期间,维护由承包人负责,确保照明效果。
8.灯饰工程在安装和拆除期间,若因承包人施工技术造成的安全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负责)。
八、投标保证金
(一)本工程投标保证金3000元,缴投标保证金通过转账方式缴纳。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
开户账号:1528010120010001256
开户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江津永兴支行
(三)投标保证金退还。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无利息退还。
九、履约保证
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10%计算,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后无利息退还。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发包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报价表
招标项目名称 |
江津区永兴镇2020年安装新春灯饰工程 |
投标金额(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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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金额(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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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注明:
1、价表中的投标金额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报价表中的投标金额必须与《永兴镇2020迎春灯饰工程量清单》合价相符,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永兴镇2020迎春灯饰工程量清单》符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