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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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1.15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天***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关于确定电动平板拖桶车、电动三轮垃圾清运车定点维修单位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电动平板拖桶车、电动三轮垃圾清运车定点维修单位 二、项目编号:GZCG* |
关键词: | 垃圾清运车 |
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天兴城市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关于确定电动平板拖桶车、电动三轮垃圾清运车定点维修单位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电动平板拖桶车、电动三轮垃圾清运车定点维修单位
二、项目编号:GZCG2019335
三、项目预算:36万元(三年)
四、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叁年。
六、潜在的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投标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按本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关伴随服务能力的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电动车维修等经营内容)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供应商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港闸区人民政府网。
非招标人原因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港闸区人民政府网。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
七、投标
1、投标供应商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如有各项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0年1月15日14时3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另一份在投标时随身携带。
特别提醒:港闸区政务中心停车位有限,请各潜在投标人合理选择交通工具,或提前到达投标地点。
八、投标保证金
1、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为7200元整。
2、投标保证金仅限银行汇票的方式递交,不接受其他方式的递交,同时投标保证金单据原件由投标人带至开标现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南通天兴城市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用途为:投标保证金;汇款人为:投标单位名称。
3、账户:南通天兴城市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南通港闸支行
账 号:32001642636052512346
投标保证金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内,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九、开标
1、开标时间:2020年1月15日14时30分。(以开标室投影仪显示时间为准);
2、开标地点: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港闸区政务中心开标室(2),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月15日14时30分。
2、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港闸区政务中心评标室(2),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评标。
十一、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
2、评标地点: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港闸区政务中心评标室(2),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十二、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10%。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天兴城市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许主任 联系电话***
公管办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监督联系人:党风室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陆语石 联系电话***
十四、招标公告期
1、本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港闸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tgz.gov.cn/)”上发布,敬请留意。
3、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