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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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25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
关键词: | 餐饮服务 |
南平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
乙方:福州绿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782]FJWT[CS]2019015的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餐饮服务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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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0702 | 餐饮服务 | 餐饮服务 | 1 | 年 | 国内 | 250000 | 250000 | 福州绿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待定 | 无 | ||||
合计: | 2500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服务期限一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站前大道98号;
4.3交付条件:按合同签订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人员结构: 根据服务对象的特点和需要安排:厨师、面点师、(财务人员兼仓管接待服务)各一名,女工2人,共计5人,骨干人员都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厨艺较高,擅长多种菜艺和面点技能的人员构成。 (二)、餐厅与厨房布置: 1、明厨亮灶,明厨亮灶是机关食堂规范化的基本要求,它不但使厨房和餐厅成为有机的整体,更为重要的是全体就餐人员能一目了然地全方位观察和监督厨房,也有利于工作人员能更好地为就餐人员服务。 2、厨房待厨具安装就绪,即安排上述人员抓紧适应环境。模拟操作规章补缺补漏,减少失误,以便充分准备,从容上岗。 3、餐厅布置:以文化为主题,以适应机关工作者素质高的特点。 4、设置监控台及用餐要求(温馨提示) (三)、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按要求在相关部位粘贴制度要求,以便工作人员一目了然,及时提醒。 (四)、对菜系、菜谱的基本考虑。 早餐:以面点、豆浆、牛奶,煎炸、咸菜、青菜为主。 中晚餐:以荤素搭配,特色炖罐或粗粮配炖罐。 1、配菜基本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在十天左右不重复菜的品种。 (2)以时令蔬菜、肉食为主。 (3)尽量少吃冻品。 (4)每周都有特色菜、特色炖罐。 根据不同的口味,不同的季节将组织和配备丰富多彩的、带有养生功能的菜系来做,逐步形成系列化。 2、面点多样化。 (1)根据闽北人的特点:提供拌面、拌粉、豆浆粉、牛肉面、锅边、捞化等多样化的早点。 (2)油炸类:地瓜饼、南瓜饼、芋饼、麻球、圆子。 (3)蒸煮类:汤包、肉包(粉 丝 包、笋包、豆沙包、花生包、菜包) (4)馒头(芝麻、胡萝卜、紫薯、菠菜、豆沙、红糖) (5)饺子类:水饺,喜饺、鱼饺、珍珠丸、糯米卷、三层糕、马蹄糕、泡糕、发糕、各种花卷。 (6)煎饺:水晶包、煎饺、大饼、鸡蛋饼、土豆丝饼。 3、菜单 序号 品名 单价 序号 品名 单价 序号 品名 单价 1 秋刀鱼 5 50 茭白 2 99 酱鸭 5 2 芭莎鱼块 5 51 莴笋 2 100 白切鸡 5 3 鱿鱼 5 52 杏鲍菇 2 101 卤鸡腿 5 4 虾 5 53 金针菇 2 102 炸鸡腿 5 5 南极冰鱼 5 54 香菇 2 103 孜然鸡腿 5 6 南美昌 5 55 小笋 2 104 酱汁鸭腿 5 7 豆腐鱼 5 56 肉皮 2 105 姜酒鸭 5 8 带鱼 5 57 猪血 2 106 啤酒鸭 5 9 水煮鱼 5 58 腐竹 2 107 香酥鸡 5 10 糖醋鱼 5 59 木耳 2 108 口水鸡 5 11 剁椒鱼块 5 60 花菜 2 109 辣子鸡丁 4 12 黄豆酱鱼块 5 61 丝瓜 2 110 麻辣鸭翅根 5 13 酸菜鱼片 5 62 茄子 2 111 牛腩烧土豆 5 14 培根四季豆 3 63 莲藕 2 112 红烧肉 5 15 培根杏鲍菇 4 64 白萝卜 2 113 回锅肉 4 16 培根西芹 4 65 南瓜 2 114 凉拌猪头肉 5 17 花菜焖鸭肉 4 66 冬瓜 2 115 水煮肉片 5 18 西红柿炒蛋 3 67 葫芦 2 116 蒜泥白肉 5 19 肉末蒸蛋 3 68 长豆 2 117 荔枝肉 4 20 韭黄炒蛋 3 69 四季豆 2 118 红烧猪脚 5 21 韭菜炒蛋 3 70 芋子 2 119 糖醋排骨 5 22 红萝卜炒蛋 3 71 魔芋 2 120 椒盐排骨 5 23 香肠炒蛋 3 72 云南小瓜 2 121 豆豉蒸排骨 5 24 青椒炒蛋 3 73 佛手瓜 2 122 粉蒸肉 5 25 荷包蛋 3 74 菜瓜 2 123 梅菜扣肉 5 26 卤蛋 1.5 75 土豆 2 124 干煸瘦肉 5 27 木耳炒蛋 3 76 茭白 2 125 南乳猪脚 5 28 萝卜干炒蛋 3 77 莴笋 2 126 香酥鸡排 5 29 金玉满堂 3 78 茭白 2 127 黄金鸡柳 4 30 芋子牛肉 4 79 茭白 2 128 土豆烧牛肉 5 31 苦瓜炒蛋 3 80 干锅脆肚 4 129 油麦菜 2 32 黄瓜炒蛋 3 81 芙蓉花蛤 4 130 鳕鱼排 3 33 热狗 2 82 醋炒小肠 5 131 虾饼 2 34 盐酥鸡 5 83 爆炒小肠 5 132 四喜丸子 1 35 脆皮小鸡腿 4 84 黑椒鸡脯肉 5 133 蛋卷 2 36 叉烧鸡 5 85 咖喱肉丁 5 134 蛋包 1 37 叉烧肉丝 4 86 咖喱鸡块 5 135 蛋饺 1 38 乡村大肉块 5 87 三杯鸡 5 136 烤肉 5 39 酱肘子 5 88 蒜香鸡柳条 5 137 干蒸手枪腿 5 40 福袋 4 89 脆皮藕夹 4 138 鸭翅 5 41 皮蛋卷 4 90 脆皮茄夹 4 139 鸭爪 5 42 川香鸡排 4 91 韭菜 2 140 泡爪 5 43 蒜香软骨 4 92 凤尾菇 2 141 叉烧肉 5 44 黑椒牛柳 5 93 海鲜菇 2 142 洋茄 3 45 凉拌鸡丝 4 94 娃娃菜 3 143 金针鸭肠 4 46 烟鸭胸 5 95 白菜 2 144 泡椒脆肚 4 47 剁椒鸭脯肉 5 96 菠菜 2 145 空心菜 2 48 卤鸡翅 5 97 小南瓜 2 146 上海青 2 49 奥尔良手枪腿 5 98 海带 2 备注:若因市场价格波动需调整菜价,需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每月采购人对食堂的满意度进行测评,每一次满意度不达60%,督促其整改;第二次满意度不达60%,对其进行经济上的处罚;第三次不达60%,终止合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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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8 | 采购方对中标方按月验收,达到验收要求后支付当月服务费 | |
2 | 8 | 采购方对中标方按月验收,达到验收要求后支付当月服务费 | |
3 | 8 | 采购方对中标方按月验收,达到验收要求后支付当月服务费 | |
4 | 8 | 采购方对中标方按月验收,达到验收要求后支付当月服务费 | |
5 | 8 | 采购方对中标方按月验收,达到验收要求后支付当月服务费 | |
6 | 8 | 采购方对中标方按月验收,达到验收要求后支付当月服务费 | |
7 | 8 | 采购方对中标方按月验收,达到验收要求后支付当月服务费 | |
8 | 8 | 采购方对中标方按月验收,达到验收要求后支付当月服务费 | |
9 | 8 | 采购方对中标方按月验收,达到验收要求后支付当月服务费 | |
10 | 8 | 采购方对中标方按月验收,达到验收要求后支付当月服务费 | |
11 | 8 | 采购方对中标方按月验收,达到验收要求后支付当月服务费 | |
12 | 12 | 采购方对中标方按月验收,达到验收要求后支付当月服务费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019年12月12号至2020年12月11号止。
10、违约责任
(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在签定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需支付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若中标人发生工伤事故造成的人生伤害,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若中标人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中标人应当按照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对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6)若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收回已付款,并要求中标人按项目合同总金额10%支付违约金。 (7)中标人其他违约行为的,每违约一日未纠正,按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向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超过30日的,采购人可解除合同,对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8)中标人违约造成采购人被追究责任的,还应赔偿采购人产生的诉讼费、律师服务费等合理开支;采购人可从未付款项中直接扣款。 (9)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三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三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4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 | 乙方: | 福州绿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住所: | 武夷山市祥明路52号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观海路66 号太平洋城8 座 504 单元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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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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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福州前屿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3195301040004795 |
签订地点: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