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25 |
---|---|
截止日期: | 2020.01.16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地 区: | 洛阳市 |
内 容: |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省****级人民法院委托,就****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审判楼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审判楼物业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政采招标(****)****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 |
关键词: | 物业服务 |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就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审判楼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审判楼物业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洛龙政采招标(2019)0071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采公开-2019-540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第1标段(包)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审判楼物业服务项目,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四、招标(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共 一 个标段。主要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审判楼,建筑面积约32000平方米,庭院绿化面积6858平方米,占地40余亩,位于洛龙区展览路1号。服务范围及内容是服务区域内环境卫生管理,房屋日常管理与维修养护,设备日常管理与维修(含供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电梯系统、技防系统、空调系统、立体车库管理等),绿化管理养护、保安和秩序维护、篮球场网球场的管理、重大接待及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
2、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一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者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者季报(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明或银行盖章的原始转账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完税证明或银行盖章的原始转账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附于投标文件中(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七、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代理服务费的收取:由中标方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九、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01月02日24:00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十、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方式:
1、本次招标(采购)实行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用户注册请咨询:0379-69921065;CA数字证书办理及使用,请咨询:96596(省外请加0371)18567666420,18567666421。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01月02日,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供应商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供应商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采购)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十一、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为:2020年01月16日 09时30分。
2、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六楼)。
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4、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十五、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