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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鸿畅镇鸿北村一事一议文化广场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12.25 标签: 河南省招标 许昌市招标 广场招标 
加入日期:2019.12.25
地 区:许昌市
内 容:***鸿畅镇鸿北村一事一议文化广场及附属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鸿畅镇鸿北村一事一议文化广场及附属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鸿畅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工程名称:***鸿畅
关键词: 广场
 
招标公告正文

禹州市鸿畅镇鸿北村一事一议文化广场及附属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禹州市鸿畅镇鸿北村一事一议文化广场及附属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禹州市鸿畅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禹州市鸿畅镇鸿北村一事一议文化广场及附属工程;

2.2工程编号:JSGC-SZ-2019276  

2.3工程地点:该项目位于禹州市;

2.4招标控制价:638249.25元(含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及答疑纪要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项目概况:禹州市鸿畅镇鸿北村一事一议文化广场及附属工程,分为1个标段进行施工招标;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2.8发包方式:总承包;

2.9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10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指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项目经理如有已中标项目工期内变更情况,请按照豫建建〔2015〕23号文件规定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变更备案表》等官方手续;

3.5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投标人需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http://221.14.6.70: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5.2施工图纸下载:按照施工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给的网址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于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2月5日9时30分;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随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禹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楼9楼);

6.5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6.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及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鸿畅镇人民政府

地  址:禹州市鸿畅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禹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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