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
|
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职工通勤接送服务项目单源直接采购已具备洽谈协商条件, 现邀请贵公司参加,贵公司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约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进行协商洽谈。 |
1.采购人名称、地址: |
*** |
采 购 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
*** |
|
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职工通勤接送服务 |
3.项目编号 |
|
DO19120093 |
4.拟采购项目说明 |
|
项目DO19120093,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职工通勤接送服务 ,内容如下,明细详见附件(如有) |
|
标段 |
名称 |
交货期 |
付款条件 |
最高限价 (元) |
投标保证金 (元) |
备注 |
1 |
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职工通勤接送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
按包钢庆华资金计划付款 |
详见明细最高限价 |
0.00 |
最高限价为含税价 |
|
5.采用单源直接采购的条件说明 |
|
根据《包钢字〔2018〕30号》文件规定,拟采用单源直接采购方式。 |
6.拟定供应商名称、地址 |
|
包钢集团万开实业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三八路。 |
7.拟协商的时间、地点 |
|
拟协商时间:2019年12月27日 拟协商地点: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
8.招标中心联系方式 |
*** |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宗舒阳(项目负责人) 0472-2669644 电子邮件*** 客服专线(EP网站咨询) 15560842139 热线电话:*** |
*** |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