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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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30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项目名称:碱一厂蒸发工段超浓黑液槽上锥更换 *.项目内容及要求 *.*超浓黑液槽上锥规格为φ****/φ****,厚度*mm,材质为S*****〔GB/T*****〕,按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进行制作、开孔及接口焊接、现场安装。 *.*保护性拆除上锥连接的保温、管道、平台;沿**mm厚锥体加强 |
1.项目名称:碱一厂蒸发工段超浓黑液槽上锥更换
2.项目内容及要求
2.1超浓黑液槽上锥规格为φ7182/φ3600,厚度6mm,材质为S22053〔GB/T24511〕,按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进行制作、开孔及接口焊接、现场安装。
2.2保护性拆除上锥连接的保温、管道、平台;沿25mm厚锥体加强段拆除上锥;拆下球形封头及10mm厚加强段(上锥小端);制作新的上锥体;上部小端与球冠形封头组焊,下部大端与加强段组焊。
2.3恢复与上锥连接的保温、管道、平台。
3.主要技术、质量的要求:修理质量应符合HG/T20584-2011《钢制化工容器制造技术要求》和图纸的要求,满足现场工艺使用要求。
4.技术联系***
5.项目完成期限或交货、提供服务的时间
5.1招标人要求的最佳施工期:2020年元月20日至30日。
5.2投标人如无法在招标人要求的最佳施工期开展工作,可根据投标人自己的情况,提出投标人自己的施工期(招标人根据生产另行指定的其他施工期内)。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良好的国内企业。
6.2所有有意向参与单位应与青山公司碱回收一厂进行详细技术交流及现场范围的工作量的确认,否则视同放弃投标资格。(以技术交流证明为准)
6.3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施工方案、施工工期。
7.双方职责
7.1招标人负责提供现场照明、水源、施工电源。
7.2中标人必须按照图纸要求、国家相关技术要求和规范以及投标时的承诺进行制作,并负责运输至招标人现场,运输及运输安全由中标人负责,现场卸车及起重作业由中标人负责,现场设备安装及管道连接(含管材、法兰、螺栓等)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制作完成应提供相关检验材料及证明。
7.3中标人施工前须办理开工报告。
7.4中标人包工包料进行施工。
7.5中标人自备所有施工工具。
7.6运输费用、起重作业、脚手架、食宿由中标人负责。
7.7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招标人设备的安全,若中标人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中标人应负责赔偿损失。中标人安全责任自负,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产生的费用。
7.8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废弃的物品应堆放在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并由招标人负责处理。
7.9中标人施工垃圾应及时清理干净,保持现场整洁。中标人施工中产生的有害固体废弃物必须清理到招标人的公司范围之外,否则不予验收。
8.质量保证:质量保证期为工程验收合格后12个月,投标人可承诺更长质保期。
9.付款方式:验收合格招标人财务部收到全额发票45天支付工程总合同价的90%(银行承兑汇票),质保金为总合同价的10%,在质保期满后三十天内付清,质保金不计利息。但投标人可用自己的付款方式进行投标(根据偏离情况计分)。人民币报价和结算,中标人须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10.报价规定
10.1本次招标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
10.2报价为含增值税到厂价,以一票制方式结算。
11.评标办法
11.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经综合评审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将在本公司网站上公示三天,无异议后转为中标人。
11.2评分项目:
序号 |
评议内容 |
分值 |
评议办法 |
1 |
投标评审价 |
50分 |
当AG>1.1AD时,F=50-(A-AD)÷(AG-AD)×6 当AG≤1.1AD时,F=50-(A-AD)÷AD×30 其中:F为投标评审价分; A 为投标评审价; AG为最高投标评审价; AD为最低投标评审价。 |
2 |
技术评审 |
40分 |
1.施工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程度:20分; 2.承诺按照GB150-2011《压力容器》进行制造施工:5分; 3.承诺焊缝须分别进行PT和RT检测,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5分; 4.承诺槽体灌水水压试验,不渗不漏为合格:3分; 5.安全措施:2分; 6.工期安排:5分;按照招标人最佳施工期得5分;其他工期按长短比例得分,最高分3分。 7.不满足修理技术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
3 |
业绩及质保情况 |
5分 |
1.相关行业类似业绩:3分,1分/份合同(以五年内合同复印件为准),封顶3分; 2.质保情况(2分):质保1年(含)以下0分,1年以上每增加3个月得0.5分。 |
4 |
付款方式 |
5分 |
1.预付款(3分):≥90%预付款得0分,低于则按90%比例计分; 2.承兑汇票(1分):接受1分,不接受0分; 3.10%质保金(1分):接受1分,保函0.5分,无质保金(保函)为废标。 |
注:评分时分值保留二位小数,若有二位及以上并列最高分时,将由并列最高分的投标人重新报价(在标的无重大变更的情况下,重新报价不得高于前轮报价,若高于前轮报价则商务评分为0分)其它评分方法不变,直至产生唯一最高分。
12.开标时间、地点及参与方式
12.1开标时间、地点:2019年12月30日14:30时(北京时间)在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办会议室公开开标。
12.2参与方式:
12.2.1现场:参与现场投标的,投标人应于开标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办会议室。
12.2.2邮寄:以邮寄投标文件方式参与投标的,快递单上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参与的招标编号,建议选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开标之前为确保寄达,应事先与我司招标办确认。(邮寄地址:福建省沙县青州镇,单位名称: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收件人:刘玲,联系电话***
13.投标及履约保证金
13.1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之前缴交投标保证金11000元。
13.2投标保证金任选如下一种形式提交:
13.2.1银行电汇;(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沙县青州支行、账户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404049409001000160。汇款人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及参与的招标编号)。银行电汇回单单独密封装订。
13.2.2投标保证金函;若本公司与投标人尚有未结清货款(各类未到期的保证金除外)且数额足够抵扣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可出具正式公函明确要求本公司从其未结货款中转扣,但应在开标前得到本公司财务的确认。投标保证金函单独密封装订。
13.3对于未能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3.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的将在一星期内退还;以未结货款转抵形式的将转回未结货款并按正常渠道结算。
13.5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签订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按时履行完毕后予以原额退还,以未结货款转抵形式的将转回未结货款并按正常渠道结算。
13.6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3.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13.6.2成为中标人后5日内,因中标方原因无法签订合同的;
13.6.3中标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临时增加对我司不利的条款或减免中标方在投标文件或投标过程中承诺的条款;
13.6.4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
14.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均须加盖公章)
14.1投标文件分成三部分,每部分应分开密封装订:第一部分为资格文件,第二部分为技术文件,第三部分为商务文件(报价书)。
14.2资格文件编制一式一份,主要内容为详细的投标人资料,包括:a.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b.非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c.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等等。(已评价为2018年度合格供应商可免于提交a项资格文件)
14.3技术文件编制一式二份,包括业绩合同复印件、施工方案、设备说明一览表、工期及质量承诺、技术偏离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技术方面的文件,等等。
14.4商务文件编制一式一份,包括投标报价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商务偏离表(如付款方式等,未说明即默认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等等。
14.5除报价书外,其他任何地方不得出现相关投标报价的任何内容。
15.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16.发布招标公告媒体: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qingshanpaper.com。
联系方式***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办公室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