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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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广州市公安局 |
地 区: | 合肥市 |
内 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及《***公共**交易项目交易方式管理规定》(合政办〔****〕*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局 二、采购人地址:******寿春路***号 三、采购人联系电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交易方式管理规定》(合政办〔2017〕1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合肥市公安局
二、采购人地址:***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
四、采购项目名称:合肥市公安局10人型防弹突击车辆采购
五、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确保合肥市公安反恐、处突等工作的正常开展,市公安局拟购置1台“东风猛士”系列CSK181型10人型防护突击车,约123万元,配发特警支队。
六、采购预算金额:123.00万元
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由于合肥市反恐、维稳形势日益复杂严峻,公安反恐怖及应急处突等工作急需配备高防弹等级且适应城市地形作战需求的越野突击车辆。经调研发现,国内同时具备高等级防弹功能、高机动性、高通过性,能搭载10人且经过实战检验的越野车,市场上只有东风越野车有限公司独家生产的东风猛士系列军用越野车。同时,考虑在车辆售后服务方面,一般汽车生产企业和改装维修厂家也无法满足在防弹器材和车身方面的维修、改装需求。
(2)东风猛士系列越野车经解放军总装备部2001年高机动越野车项目招标,成为军方单一来源采购车辆。近十年来,猛士车型相继参与和保障了建国60周年国庆大阅兵、9.3大阅兵、建军90周年大阅兵、奥运/G20峰会安保、“5.12”汶川/玉树抗震救灾、新疆/西藏维稳、白俄罗斯等国军援、黎巴嫩等国国际维和、“和平使命-2016”联合反恐军演、“火力-2017朱日和”系列实兵对抗演习、“6.18”中印洞朗对峙事件等70余项国家和军方的重大活动任务。尤其在国际维和任务中,该车型经过实战检验,获得使用单位充分肯定。
(3)CSK181型作为东风猛士防护型系列300马力B平台其中一款产品,于2019年1月完成设计定型,现已销售至军方6000台。目前公安部警用采购中心、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内蒙古公安厅、广州市公安局、武汉市公安局、桂林市公安局、通许县公安局、新疆柯坪公安局、义乌公安局等均购买过东风猛士,并且得到用户一致好评。
八、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东风越野车有限公司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
十、专家论证意见:
(一)项目内容:
近年来,合肥市反恐、维稳形势趋于复杂严峻,市公安局2019年初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配备的2辆“东风猛士”防弹突击车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反恐处突等公安实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当前公安工作需要,结合市公安局部分警用特种车辆老化等现状,为确保合肥市公安反恐、处突等工作的正常开展,市公安局拟购置1台“东风猛士”系列CSK181型10人型防护突击车,约123万元,配发特警支队。
(二)单一来源的市场分析及法律适用
东风越野车有限公司是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15日,独家生产东风猛士系列高机动性军用越野车。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1.55亿元,注册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工业新区A区建设大道特1号。公司下设13个职能部门、7个车间,现有员工839人,具有车身车架的铆接、焊接、涂装和总装四大工程生产能力,以及部品验证、过程检验和整车综合性能的检验检测能力。东风猛士产品涵盖防护型和非防护型两大序列,产品系列形成“三大平台”支撑:基础型平台(150马力)、A平台(200马力)和B平台(300马力)。自2007年列装至今,东风越野车有限公司陆续交付部队猛士车型2万台,用户覆盖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维和军援部队、武警部队、地方公安等各类销售领域。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综上,专家组一致认为合肥市公安局10人型防弹突击车辆采购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论证小组一致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由东风越野车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车辆供应工作。
十一、专家名单、工作单位、职称:
姓名 |
单位 |
职称 |
备注 |
章金平 |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高工 |
组长 |
张莉 |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 |
教授 |
成员 |
程久平 |
合肥工业大学 |
副教授 |
成员 |
李维虎 |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高工 |
成员 |
林平 |
安徽协利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法律专家 |
十二、公示期限: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月2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安局反映,同时向合肥市公管局业务处(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607室反映。联系人:梁兴,联系电话:0551-66223857,传真:***
合肥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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