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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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1.14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一、 招标项目编号:AKSSZF-CG-G******* 二、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依干其乡大棚房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排水工程)二标段********.*个详见招标文 |
一、 招标项目编号:AKSSZF-CG-G2019052
二、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阿克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依干其乡大棚房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排水工程)二标段 | 1 | 1582293.8 | 个 | 详见招标文件 | /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相互关联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此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19-12-25至2020-01-02
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3.标书售价(元):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有效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须有相应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疆外企业需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报送册》或已在新疆建设云上进疆备案登记并审核通过;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二级)以上建筑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01-14 10:30:00
七、投标地址:***
八、开标时间:2020-01-14 10:30:00
九、开标地址:***
十、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阿克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依干其乡大棚房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排水工程)二标段 | 15800 |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行 | 201000219725984 | 由投标人基本户汇入阿克苏市行政服务中心帐户 | 按标项缴纳 |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阿克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2、采购人名称:阿克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阿克苏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