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24 |
---|---|
截止日期: | 2020.01.17 |
地 区: | 福州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溪***段两岸景观工程(EPC)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溪***段两岸景观工程(EPC)已由***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号、[****]***号、[****]**号、[****]***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容环境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 |
招标公告
永泰县温泉溪南城区段两岸景观工程(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泰县温泉溪南城区段两岸景观工程(EPC)已由永泰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95号、[2016]163号、[2019]21号、[2019]1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泰县市容环境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永泰县市容环境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朗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永泰县温泉溪南城区段两岸景观工程(EPC)
2.1.2招标人:永泰县市容环境中心
2.1.3建设地点:永泰县温泉溪南城区段(南起下林新桥以北位置往北延伸至站前大道站前大桥)。
2.1.4建设规模:永泰县温泉溪南城区段河道长约1.32km,两岸分区一至分区四园路敷设,道路改造重建,分区一下林桥部分整体改造(铺装地面、安装石栏杆),树池新建38.4m,岸边自然抛石1132平方,乔灌木种植约806株,地被种植约13522平方,草皮种植约2263平方。
2.2招标范围:包括永泰县温泉溪南城区段两岸景观工程的设计、采购及施工任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设计工作范围:审批的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与调整、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②施工工作范围:园路敷设、道路改造、铺装地面、安装石栏杆、乔灌木种植等施工;
③工程采购范围: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
④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所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
2.3工期要求:合同总工期: 180 个日历天,其中设计、施工的工期分别要求如下:
2.3.1设计周期要求:
(1)方案设计优化阶段: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历天内应完成优化设计,并配合招标人使方案设计通过有关部门审批;
(2)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批准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配合招标人使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通过有关部门审批;
(3)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后2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使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算起,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止。
2.3.2施工总工期:1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4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设计规范要求,执行省、市有关绿色建筑、节能设计的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①风景园林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②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等相关范围(注: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应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
3.3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
3.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3.5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6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3.7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园林绿化 类。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220.160.52.164:98/yllh
3.8业绩要求:
3.8.1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2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
3.9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主要勘察设计、施工人员均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或限制本项目投标。
3.10投标人及其它主要设计、施工人员以及资格审查的其它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11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允许由具有符合资格要求的设计资质的单位和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施工的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3.12本项目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25日至2019年12月 31日(不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到福州市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双子星大楼4层】福建朗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及技术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肆仟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银行保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 月 17 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双子星大楼4层】本项目开标室。
7.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且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包封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永泰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yt.fuebid.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泰县市容环境中心
地 址:福州市永泰县樟城镇富裕新村80-3,邮编:350700
联 系 人***
电 话:1585914975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朗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0591-83058784 传真:***
联系人***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龙峰分社
户 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帐 号:901051102001000002448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永泰县纪监委
地 址:福州市永泰县樟城镇富裕新村18号、福州市永泰县南湖路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双子星大楼4层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