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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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1.14 |
招标代理: | 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受******张家湾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年张家湾镇公厕管护项目(原***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年张家湾镇公厕管护项目(原***域) 项目编号:BJZB****-TZC*** |
关键词: | 政府 |
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0年张家湾镇公厕管护项目(原张湾区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0年张家湾镇公厕管护项目(原张湾区域)
项目编号:BJZB2019-TZC05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计一个标段,投标人须以标段为单位对其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
序号 |
服务内容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用途 |
一 |
原张湾区域内公厕进行管护管理,包括对公厕的清扫、保洁、清掏及清洁液的提供与添加 |
公厕全天24小时开放使用;建立健全公厕运行管理制度、做好每日工作记录;加强公厕管护,落实长效管护机制,确保每座公厕有专人管理,制度上墙;设施完好、无破损、能正常使用;卫生间洁具表面光洁、内外侧无污渍、定时消毒。卫生间内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门窗干净无灰尘;电器设施灯泡灯管无灰尘。灯罩无灰尘、无污迹;地表面、接缝、角落、边线等处洁净,地面干净,无垃圾、杂物、无灰尘。 |
约16个 |
一年 |
原张湾区域内 |
整治公厕卫生环境,为百姓生活提供便利。 |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格与要求。
本项目预算:现有公厕每个管护费用为833.33元/月;新建及升级改造完成后,按照公厕等级标准,三级公厕每个管护费用为3750元/月,二级公厕每个管护费用为5000元/月,新建公厕以验收后交付使用时间为准变更管护费用。
2、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所有产品不允许购买进口设备。
3、资金性质:财政 资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备案的潜在投标人无资格投标;(2)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投标人应为企业或事业单位。(4)投标人的资格和信用要求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网络截图件并加盖公司公章;(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24日 08:30 至 2019年12月30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一层招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14日 09:45
五、开标时间:2020年01月14日 09:45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政府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售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500元。标书款概不退还。(2)发售时间: 2019年12月24日起至2019年12月30日止,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至4:30(节假日除外)。
(3)发售地点: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一层招标部)
(4)联 系 人***
(5)电 话:010-89477580
2、在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要提供的证明文件要求如下:
(1)经办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及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近一个月内开具有效);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外)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2019年1月14日上午09:45(北京时间),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政府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附有 / 的投标保证金(不适用)。
5、开标时间:2019年1月14日上午09:45(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政府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届时欢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价格部分15分,商务部分20分,技术部分65分等内容,详细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3)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19]18号);
(5)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6)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7)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8)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