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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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1.03 |
地 区: | 福建省 |
关键词: | 灯光 工程招标 改造工程 停车场 文化宫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工人文化宫演艺中心与地下停车场灯光改造工程,建设单位为福州市总工会,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州市总工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工人文化宫。
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337790元;K=5%,发包价320900.5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工人文化宫演艺中心与地下停车场灯光改造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 33779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0个日历天(不含春节放假);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
备注:依据闽建筑函[2017]53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12月23日至 2019 年12月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 元(含招标图纸),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②按榕建招[2013]38号文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按闽建筑[2014]33号办理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④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或投标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01月03日15时00 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现场 递交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总工会;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817中路766号市工人文化宫综合楼
电 话: 0591-83253481 13655033390;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