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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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1.14 |
招标代理: | 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受******张家湾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年张家湾镇路灯管护项目(原***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年张家湾镇路灯管护项目(原***域) 项目编号:BJZB****-TZC*** |
关键词: | 政府 路灯 路 |
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0年张家湾镇路灯管护项目(原张湾区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0年张家湾镇路灯管护项目(原张湾区域)
项目编号:BJZB2019-TZC05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计一个标段,投标人须以标段为单位对其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格与要求。
标段号 |
服务内容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盏) |
用途 |
服务 周期 |
服务 地点 |
1 |
张家湾镇原张湾区域所有村庄、道路路灯的巡检、管护及维修 |
符合现行中华民族共和国及北京市、行业的有关法规、规范的技术要 |
6746 |
达到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的运行 |
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
张家湾镇原张湾区域 |
2、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所有产品不允许购买进口设备。
3、资金性质:财政资金;项目预算:100元/盏/年;具体以发生数量按月计算。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备案的潜在投标人无资格投标;(2)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投标人应为企业或事业单位。(4)投标单位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6)投标人的资格和信用要求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网络截图件并加盖公司公章;(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24日 08:30 至 2019年12月30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一层招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需报名成功备案后方可购买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14日 10:2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1月14日 10:2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政府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售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书款概不退还。
(2)发售时间: 2019年12月24日起至2019年12月30日止,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至4:30(节假日除外)。
(3)发售地点: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一层招标部)
(4)联 系 人***
(5)电 话:010-89477580
2、在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要提供的证明文件要求如下:
(1)经办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及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近一个月内开具有效);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外)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2020年01月14日上午10:20(北京时间),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政府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附有 / 的投标保证金(不适用)。
5、开标时间:2020年01月14日上午10:20(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政府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届时欢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价格部分10分,商务部分30分,技术部分60分等内容,详细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
8、发布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9、公告期限:
2019年12月24日起至2019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3)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19]18号);
(5)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6)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7)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8)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