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被邀请的投标人: ??福建海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福州成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福州诺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医技附属楼项目(监理) 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榕发改审批[2019]6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 招标人为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鼓楼区西洪路243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新建医技附属楼,总建筑面积1372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82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90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范围:新建医技附属楼、门卫;包括但不限于征地红线施工及永久围墙(含因周边高差需要施工的挡墙等)、土石方(包括前期三通一平土石方)、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井点降水、边坡加固、主体工程(含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精装修工程、固定家具、服务台等)、人防工程、给水工程〔给水系统(包括生活、消防及景观给水等)、排水系统(包括雨水、污水及污水处理站等)、暖通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空调及新风系统、净化空调、通风系统、消防设施系统、人防暖通系统等)、电气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高低压配电房(含外线)和柴油发电机房;动力配电系统;照明配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雷接地系统;人防电气工程;绿色节能措施等)、消防工程、电梯工程、智能化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发布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信息查询自助服务系统、排队叫号系统、出入口门禁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Ba系统、能耗监测系统、无线对讲系统、智能化系统集成系统、电子时钟系统、消费管理系统、考勤管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示教系统等)、室外总体(含绿化景观、景观水电工程)、室外给排水电气工程(含综合管沟)、预制构件生产(或采购)及安装、标识系统工程、抗震支架、路灯、夜景照明、充电桩工程及变配电工程(包含外线)等室外总体工程和建筑外立面、海绵城市建筑、外幕墙、立体停车库、涉及原院区内部室外管网(包括不限于给排水、电力、智能化、消防等)的改造等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 暂按人民币107999500 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取费标准下浮50%计取 作为参考依据, 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1162916 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600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 达到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达到符合《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等现行最新法规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乙 级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0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0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 3.8.1 投标人及其拟派驻本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存在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投标人及拟派驻本项目监理部成员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3.8.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为在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组织培训的“福建省装配式建筑监理业务第一期培训班合格人员名单”(闽监管协[2016]31号)或“福建省装配式建筑监理业务第二期第1、2班培训班合格人员名单”(闽监管协[2017]19号、闽建管协[2017]39号)内的人员(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有组织第二期其他班次或第三期、第四期等培训班且正式发文公布合格名单的,培训合格人员也符合要求),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12-24 09:00:00 至 2019-12-30 17:00:00 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榕勘测建设工程电子标书生成器V3.3.0.0及以上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0-01-19 09:45:00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23000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筑〔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保函(含银行电子保函)形式。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202.109.197.133:25000/CmsPortalWeb/main/index.xhtml)及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0591-83411735 , 传 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0591-85930381 , 传 真:***
联系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www.fzztb.com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