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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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25 |
地 区: | 珠海市 |
内 容: | ***平沙镇党政办公室购买通勤班车服务采购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单位名称 ***平沙镇党政办公室 二、采购项目名称 ****年*月—****年**月通勤班车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及采购数量: (一)采购项目预算 |
关键词: | 通勤班车 班车 租赁 |
珠海市平沙镇党政办公室购买通勤班车服务采购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单位名称
珠海市平沙镇党政办公室
二、采购项目名称
2020年1月—2020年12月通勤班车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及采购数量:
(一)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1.5万元
(二)采购数量:1辆中型客车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为采购项目单位员工提供由市区片区至平沙镇的通勤班车服务,通勤班车为工作日期间双向往返。
(二)报价上限:超过采购项目单位设置的上限报价投标视无效投标出来。
(三)服务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四)对供应商的要求:
1.供应商必须有3年以上企事业单位通勤班车营运从业经验,有较丰富的政府机关定向用车保障经验和服务水平,熟悉平沙镇内大型企业、重点在建项目的行驶路线。
2.如遇采购单位有应急用车,工作日内须15分钟内响应,非工作日1小时响应,并无条件安排使用,非工作日车费按日平均费用另行计算。
3.要求供应商车辆安装视频监控及收费刷卡系统,并能接入采购项目单位的一卡通系统。
4.提供采购单位员工上下班还需兼顾调研、扶贫、公务接待等任务,不再另行收费。
5.要求通勤班车为28座以内、上牌一年以内中型客车(如果新车上牌需时,可宽限一个月,以其它车辆代替)。
6.为确保采购单位员工长期稳定的乘车安全,供应商必须保证人员较为稳定、思想稳重、技术精湛的驾驶员队伍,要求党员比例占30%的人数,持有高级技术职业资格证的驾驶员人数占30%的比例。
五、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二)出具2017年—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三)开具2019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四)开具2019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预警预案等制度。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单位投标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营业执照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时间
2019年12月23日至2019年12月25日期间(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5日16:30分。
七、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平沙镇镇政府1号楼202室
八、开标地点
平沙镇镇政府1号楼202室
九、联系人:陈 豪 电话:***
采购单位:珠海市平沙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12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