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72019123002
监理招标公告(延期)
津建交宁河监理[2019]1201(延1)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宁河县桥北新区小杨道基础设施工程已由 宁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宁发改投(2015)1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宁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3850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160万元,银行贷款:269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496.16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宁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宁河县桥北新区小杨道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规模为496.16米,项目起点为滨水西路,终点至绿荫西路。工程长度496.16米,红线宽40米,项目占地面积20058.97平方米。,总投资额3850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宁河区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宁河县桥北新区小杨道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监理,招标范围:工程长度496.16米,红线宽40米,项目占地面积20058.97平方米,级别为城市主干路,道路长度496.16米,道路长度496.16米,雨水管线最大管径DN1200,道路长度:496.16m,雨水管线长度:497 m,通讯管线长度:497m,绿化面积:23856㎡,投资总额3850万元。招标范围包括道路工程、雨水管线、通讯管线、路灯、绿化,按照“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原则,对本工程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总投资额32.0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0年03月15日 至 2021年11月15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0年03月15日 至 2020年11月15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0年11月15日 至 2021年11月15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若总监兼任总监驻现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驻现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 |
投标报名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http://www.tjconstruct.cn)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兼投不兼中。 |
|
5、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3日 至 2019年12月27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7日16时00分。 |
|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
6.2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12月2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3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308(需携带报名确认单) 获取文件。 |
6.3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
***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
招 标 人:天津宁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于克谦(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301500 联系人:张鹏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晓东(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300204 联系人:温文翰 电话:***
传 真:***
日期:2019年12月23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宁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
电话:18622959070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商业道朝阳花园商业1号楼4层
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
电话:69562360传真:69562360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