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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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31 |
招标业主: | 民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 | 张掖天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甘肃省 |
内 容: | 交易编号:MLZC******-*** ************受***********委托,对***********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形式进行采购,****年**月**日在**政府采购网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期间无任何质疑。 一、采购内容:***********公共租赁住房采 |
关键词: | 租赁 |
交易编号:MLZC191206-113
张掖天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民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民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形式进行采购,2019年11月20日在甘肃政府采购网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期间无任何质疑。
一、采购内容:民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具体参数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二、预算金额:贰仟柒佰万元整(2700万元)(供应商的投标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投标文件无效处理)。
三、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简要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采购人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依据民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法》和《张掖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民乐县聚业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修建的民乐县聚业苑12号住宅小区的162套公租房,符合采购条件,与规划建设的西关综合市场相依相偎、相得益彰,可有效改善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难家庭居民生活条件,有效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小区四面有道路,交通便利,就医上学方便,周边的商业可满足小区业主的生活需求,能为住户提供安全舒适生活环境和居住环境,是民乐县未来最具发展潜力的区域。因此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民乐县聚业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含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应原尺寸复印,确保二维码清晰可查;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1-3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强调:各投标商在开标时,请携带投标文件中规定的资质证件的原件供评委会查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六、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自2019年12月24日9时起至2019年12月31日9时止。
2.采购文件获取地址: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hangye.gov.cn/ggzy/)在线下载获得。供应商必须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准确登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相关资质等信息,以免影响正常交易活动,如登记错误,对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请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及时登录中心网站办理“用户注册”相关事宜,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企业信息录入及附件资料上传。具体办理指南请参看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主体库申报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可与新点公司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梁坤,联系电话***
3.获取方式:在线自行下载。
七、公告期限:2019年12月24日至2019年12月31日9时。
八、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http://www.gszfcg.gansu.gov.cn/)和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hangye.gov.cn/ggzy/)上发布。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
1.递交文件时间:2019年12月31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北京时间),各投标人将密封完整的投标文件递交至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一号开标厅,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再接受。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民乐县锦绣家园东门北侧100米)一号开标厅。
3.开标时间:2019年12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一号开标厅。
十、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1.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投标人(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提交保证金,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凭证中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将所参加采购项目名称及分(包)段在用途栏简要注明,若因项目名称及分(包)段不清造成无法辨别保证金是否到帐的,对其产生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为提高投标保证金信息保密度,投标人(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收款名称为: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收款账号及开户银行在投标人(供应商)填写投标信息成功后,通过投标人系统查询,具体查询保证金账号信息请参照新版网站“下载专区”栏目下《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代理保证金操作手册》。
4.供应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手续时,需注意每一(包)标段的子账号都为不同的账号,投标人(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须仔细核对子账号进行缴纳,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的,对其产生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亦可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6.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有保证金办理相关问题,投标供应商请及时致电:0936-4456516,0936-4415789咨询办理。)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采购单位:民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弛 联系电话***
地址:***
2.招标代理机构:张掖天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丽 联系电话***
地址:***
民乐县分中心地址:***
民乐县分中心电话:***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zhangye.gov.cn/ggz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