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标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人防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人防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具备承担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能力。 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团队必须配备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造价负责人*** (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等一项或多项国家(一级)注册执业证书,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且不能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中从事工程咨询工作。 (2)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 (3)造价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注册执业证书;造价负责人***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16年至2018年)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5、自2014年12月23至2019年12月23日止(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万(含)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8万(含)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或监理或监理与项目管理一体化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2月23日至2019年12月23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格式自拟,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