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干流及分洪道淄博段)已经 山东省水利厅以“ 鲁水许可字〔2019〕112号文”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淄博市河湖长制调度指挥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检测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对本项目干流及分洪道治理工程施工及所采购的材料、设备等进行全面质量检测,具体包括:生产桥建设工程,堤防培高加固工程,路基工程,沥青路面工程,子槽岸坡防护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泵站建设工程,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等内容。。
对本次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干流及分洪道淄博段)施工及所采购的材料、设备等进行全面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
质量检测标: 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干流及分洪道淄博段)质量检测标
标段内容:
对本次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干流及分洪道淄博段)施工及所采购的材料、设备等进行全面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 5.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6.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7.项目负责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若项目负责人为退休返聘人员,仅提供人身意外险缴纳证明材料). 8.项目负责人***
3.规模
大型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检测范围应包括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类5个类别)甲级资质,并通过山东省水利厅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备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及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投标人须配备不低于3名现场驻场人员(含项目负责人),驻场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拟投入本工程所有检测人员须是本企业固定人员,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6.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19-12-29 08:30:00~2020-01-02 17:3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或其他方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8.3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8.4支付方式:电汇 开户名: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东营莱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613180101421002080 开户行行号:320455000019 注:购买招标文件费必须由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我公司账户,否则不予确认。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淄博市河湖长制调度指挥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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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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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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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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