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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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1.03 |
地 区: | 福建省 |
关键词: | 安装工程 卫生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宁县卫生健康局污水处理工程--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已由泰发改[2018]6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泰宁县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泰宁县卫生健康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东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泰宁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预算造价181876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 招标范围和内容:泰宁县卫生健康局污水处理工程--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建筑面积468㎡,地上一层,地下一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81876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 号、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②根据闽建筑〔2015〕5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③根据闽建〔2016〕5 号、明建筑〔2016〕218 号的规定:凡被纳入省、市、县级“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间的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中标人须按照《社会保险法》和泰政文〔2014〕138号文件规定,在签订施工合同前执行:一是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二是到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参加工伤保险。
3.11. 公司注册地不在泰宁县的投标人,中标后需在泰宁县行政区域内设立分公司,税收需在泰宁县缴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23日8时30分至2019年12月27日17时30分至福建省东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其他资料另售,售后不退,需邮寄另加收快递费。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达指定账户;
1.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②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③银行保函(根据明建〔2019〕30号文件规定);④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根据明建〔2019〕30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函原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泰宁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福建泰宁晋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号:320395828853)
账 号:9031810010010000030084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开标时间:2020年1月3日9时00分
7.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月3日9时00分
7.3提交地点为泰宁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核验登记(以上企业派出参加投标人员应全过程参加投标),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原件;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宁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东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