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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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1.20 |
招标代理: | 黑龙江省俊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黑龙江 |
内 容: | ****************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JA********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靳女士 项目 |
黑龙江省俊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庆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庆安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庆安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JA201912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庆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俊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俊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庆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庆安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庆安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设项目;
2.2 项目编号:JA20191204;
2.3 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17,581,832.00元)
2.4 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工程和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型号 |
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 |
||||
小计 |
33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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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采购 |
||||
1 |
塑料垃圾桶 |
个 |
66116 |
30L (材质HDPE) |
2 |
塑料垃圾桶 |
个 |
66116 |
20L (材质HDPE) |
3 |
炉灰桶 |
个 |
66116 |
20L (铁质) |
4 |
铁质垃圾桶 |
个 |
2000 |
240L(镀锌钢板) |
5 |
载四桶村电动保洁车 |
辆 |
186 |
四桶车 |
6 |
载两桶村电动保洁车 |
辆 |
122 |
双桶车 |
7 |
7立方后装垃圾压缩收集车(国五) |
辆 |
21 |
|
8 |
25t垃圾转运勾臂车(国五) |
辆 |
4 |
|
9 |
18立方水平移动式垃圾压缩箱 |
台 |
11 |
|
10 |
皮卡车 |
辆 |
2 |
2019款汽油2.0T两驱超值版 |
11 |
斜挂式割草机 |
台 |
30 |
139F背负式 |
小计 |
14,371,832.00元 |
|||
工程建设 |
||||
1 |
乡镇垃圾中转站(3工位) |
座 |
3 |
3工位 |
2 |
县城垃圾中转站(5工位) |
座 |
1 |
5工位 |
小计 |
2,880,000.00元 |
2.5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批复后7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初勘、详勘;详勘完成后7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7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审图批复后7日历天内完成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签订合同后4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01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5月18日;共120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供货地点:庆安县
2.7质量标准: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3.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只允许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2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3投标人可以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并确定联合体牵头人。
3.4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任意一方)营业执照须具有本项目采购内容类似的经营范围。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6分包:本项目除勘察、设计外不允许分包,在中标人不满足勘察、设计资质的前提下,中标人须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通过招标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分包。
3.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联合体单位均须提供)。
3.8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联合体单位均须提供)。
3.9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按黑财采【2015】1号文件的要求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10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4.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9年12月23日至2019年12月27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下同)到黑龙江省俊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大街50-5号金域蓝城B2栋10A层19-20号)获取招标文件;
4.2 公告期限:2019年12月2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1月13日09时30分,地点为黑龙江省俊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大街50-5号金域蓝城B2栋10A层19-20号)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7、本项目适用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庆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俊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只允许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3.2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3.3投标人可以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并确定联合体牵头人。3.4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任意一方)营业执照须具有本项目采购内容类似的经营范围。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6分包:本项目除勘察、设计外不允许分包,在中标人不满足勘察、设计资质的前提下,中标人须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通过招标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分包。3.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联合体单位均须提供)。3.8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联合体单位均须提供)。3.9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按黑财采【2015】1号文件的要求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3.10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58.183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23日 08:30 至 2019年12月2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大街50-5号金域蓝城B2栋10A层19-20号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9年12月23日至2019年12月27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下同)到黑龙江省俊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大街50-5号金域蓝城B2栋10A层19-20号)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1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大街50-5号金域蓝城B2栋10A层19-20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