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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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地铁*、*、*、*号线蒂森电扶梯****至****年度委外维保项目属《运营生产经营采购管理办法》第**.*条第*项规定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地铁*、*、*、*号线蒂森电扶梯****至****年度委外维 |
关键词: | 地铁 |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深圳地铁1、2、3、5号线蒂森电扶梯2020至2022年度委外维保项目属《运营生产经营采购管理办法》第10.6条第1项规定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地铁1、2、3、5号线蒂森电扶梯2020至2022年度委外维保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6156.1万元 |
采购项目描述: 本项目主要为深圳地铁1、2、3、5号线570台电/扶梯的委外维保服务,包括电/扶梯定期维护保养、故障维修及救援、定期检验、自动扶梯负载测试(1次/5年)、垂直电梯125%制动试验(1次/5年)、电/扶梯损坏部件的更换(不包含已过使用寿命且维保合同明确约定需另行付费的部件及单价在200元以上的人为及不可抗力等原因损坏的部件)。 |
拟定供应商名单:蒂森电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第四十五条:电梯的维护保养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依照本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进行。以及深市监特字[2012]16号文《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领域电梯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第三条:制造单位要切实履行对电梯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公共交通领域电梯由制造单位或其委托、授权的单位进行安装调试和日常维护保养。基于原制造厂家蒂森电梯有限公司没有委托、授权其他单位对我司电/扶梯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为确保我司电/扶梯设备的安全运行,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委托现设备维保单位蒂森电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施。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12月20日起至2019年12月26日止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红树林路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 传 真:0755-88960178 邮 编:518040 电 话:0755- 88960178、0755-88960129 联系人*** |
备注: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