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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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26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控制鼓驱动系统演示样机研制谈判公告 致:各潜在供应商 **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委托,拟对控制鼓驱动系统演示样机研制采用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XHTC-HW-****-**** *.采购项目 |
控制鼓驱动系统演示样机研制谈判公告
致:各潜在供应商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委托,拟对控制鼓驱动系统演示样机研制采用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XHTC-HW-2019-1226
2.采购项目名称:控制鼓驱动系统演示样机研制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1、控制鼓演示样机研制的方案设计及样机研制(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2、 本项目采购预算25万元。最高限价为25万元。
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
4、交货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告邀请方式,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7.2截止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六、谈判保证金
1、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提交规定数额的谈判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5000.00(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
交款方式:谈判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转账的谈判保证金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10902295610703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2、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一)在谈判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供应商应自2019年12月23日至2019年12月25日每日09: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地址:***
购买谈判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响应人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未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响应。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参加谈判的时间):2019年12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2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谈判地点: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二楼本项目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
通讯地址:***
邮 编:621999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110902295610703
总部地址:***
西南总部地址:***
绵阳分处地址:***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