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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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30 |
招标业主: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 | 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关键词: | 保险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的委托,现就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民警辅警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TY2019-FW457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在职民警和勤务辅警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费650元/人?年(最高限价),文职辅警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费550元/人?年(最高限价),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为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核定许可经营团体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投标人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须涵盖意外伤害保险);
3、有隶属关系的保险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同一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磋商公告时间及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
1、时间:2019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
2、地点: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金华市农科教大楼西侧对面)
3、售价: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磋商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八、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供应商应于2019年12月30 日磋商开始前将磋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交至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湖支行,银行账号:0188990822000064(汇款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457)。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9年12月30 日下午14:30时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金华市农科教大楼西侧对面),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十、磋商开始时间及地点:
本次磋商采购将于2019年12月30 日下午14:30时在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金华市农科教大楼西侧对面)举行,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
十一、公告地址:***
十二、业务咨询:
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
联系人:管先生 联系电话***
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0579-81338925、82162001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