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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山镇周韩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12.20 标签: 浙江省招标 宁波市招标 工程招标招标 
加入日期:2019.12.20
招标代理: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区:宁波市
内 容:*.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姜山镇周韩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姜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姜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区、镇财政共**排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
关键词: 工程招标
 
招标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姜山镇周韩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19]2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区、镇财政共同安排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姜山镇周韩村

建设规模:污水部分DN63PE实壁管压力管(SN8)11m、DN110PE实壁管压力管(SN8)6m、DN160PE实壁管(SN8)3915m、DN225PE实壁管(SN8)2910m、DN315PE实壁管(SN8)2547m、DN450PE实壁管(SN8)22m、DN315PE实壁管(SN116)844m、D200塑料检查井624座、D315塑料检查井442座、D450塑料检查井250座、800*800钢筋混凝土检查井29座、1200*1100钢筋混凝土拍门井11座、600*600消力井3座、800*1000+800*800闸门井2座、3600*3000沉井泵站1座、2200*2400+1500*2400闸门消力井1座、1000*1200钢筋混凝土泵站2座、2000*2000钢筋混凝土泵站1座、800*800砖砌闸阀井2座、1000*1200砖砌闸阀井1座、4m3玻璃钢隔油池2座、2#玻璃钢化粪池10座、4#玻璃钢化粪池1座、6#玻璃钢化粪池9座、8#玻璃钢化粪池2座、钢筋混凝土沉井式化粪池2座;雨水部分:DN225HDPE双壁波纹管(SN83667m、DN300HDPE双壁波纹管(SN8)2290m、500*500砖砌检查井131座、250*350砖砌雨水口307座、800*800砖砌交叉井77座;250px厚C25混凝土路面16040m2、450px厚C30混凝土路面11250m2。接户总户数暂按1800户计。

招标控制价 :21785458元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姜山镇周韩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不得评为D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5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无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执行。拟派项目经理在“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3.6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投标人已按规定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保函信息)且在有效期内:①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需显示登记地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②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需显示登记地为海曙区或鄞州区或江北区或宁波市区。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之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乡镇交易平台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书面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的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开标室(天童南路与明山路交叉口,红绿灯旁,姜山实验中学斜对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上述(1)、(2)中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1月10日 9 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开标室(天童南路与明山路交叉口,红绿灯旁,姜山实验中学斜对面)。

5.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若投标人开标现场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6.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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