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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铁综合社区服务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12.19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加入日期:2019.12.19
截止日期:2019.12.26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编号: AYH******-**SG *.招标条件 *********街道农花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项目雨铁综合社区服务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雨发改项字[****]**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招标公告正文
编号: AYH170008-05SG
1. 招标条件
        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街道农花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项目雨铁综合社区服务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雨发改项字[2016]6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599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施工总承包
        2.2 工程地点:雨花街道农花社区岗子村组与铁心桥街道铁心社区荷塘村组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2.6 工期要求: 698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173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电气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城市景观、户外广告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电梯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其他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基坑支护工程;金属门窗工程;消防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雨铁综合社区服务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
        2.10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41317.58 m2;建筑物层数:8 层;其中地上层数:6 层;其中地下层数:2 层;建筑物高度:23.95 m;其中地下室面积:11668.06 m2;造价:17300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12477.87 m2;幢数:3 幢;钢结构跨度:0 m;重量:0 吨;土石方量:58590.27 m3;建筑面积:41317.58 m2;根数:228 根;桩形:钻孔灌注桩 ;桩长:16 m;控制器:0 台;园林绿化面积:0 m2;造价:0 万元;空调制冷量:0 冷吨;装饰工程面积:41317.58 m2;幕墙面积:0 m2;幕墙高度:23.95 m;层数:23.95 m;高度:23.95 m;台数:7 台;长度:0 m;宽度:0 m;造价:0 万元;建筑面积:41317.58 m2;基坑深度:9.25 m;门:0 樘;窗:0 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
                         a. 项目负责人***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c. 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
***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自2016年10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住宅除外),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验收合格证明,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第2.2条的约定,将业绩证明材料录入“e路阳光”信用平台,其中:类似业绩的时间的认定依据为工程验收合格证明中验收时间,类似业绩的建筑面积认定依据为合同,如工程验收合格证明、合同没有反映相应的认定数据,则一律视为未提供。
        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5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审查委员会依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进行审查。为了便于审查,投标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不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4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nbsp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nbsp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nbsp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nbsp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nbsp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nbsp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8、业绩分
   业绩:0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12月19日17时22分到 2019年12月26日17时22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进行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办法如下:
8.3.1、企业类似项目业绩(满分15分):
自2016年10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企业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住宅除外)有一个及以上得15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验收合格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其中:类似业绩的时间的认定依据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中验收时间,类似业绩建筑面积认定依据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如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没有反映相应的认定数据,则一律视为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均以 “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15分)
8.3.2、认证体系(15分)
(1)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的得5分,提供有效体系认证,否则不得分;
(2)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的得5分,提供有效体系认证,否则不得分;
(3)企业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的得5分,提供有效体系认证,否则不得分。
(以上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满分15分)
8.3.3、信誉(15分)
(1)企业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的“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得10分, 获得省级以下的“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得8分(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2)企业荣获企业信用等级AAA的或中国建筑业协会评定企业信用AAA的得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3.4、工程奖项(满分40分):
(1)企业承担的工程获得国家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的得10分,获得省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的得8分,限评一个项目,最多得10分;(投标人需提供发文或证书材料,发证时间与发文时间不相符时,以发文时间为准,有效期自资格预审截止日期之日起往前推算2年,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并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视作未提供而不得分。)
(2)企业承担过的房屋建筑(住宅、厂房除外)获得国优(指鲁班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不含参建)奖项的得15分,获得省优奖项的得10分,获得省辖市级市优奖项的得5分,限评二个项目,最多得30分;(工程奖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缺一不可。国优有效期为3年,省优有效期为2年,市优有效期为1年,奖项有效期自发证或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获奖时间以资格预审截止日期时间往前推算,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3.5、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经理答辩,拟定题目两个,每题 7.5分,根据申请人答辩进行打分。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答辩的主要内容进行考评打分,答辩对应的得分每题为(区间分)6.75≤优≤7.5分、6≤良<6.75分、5.25≤中<6分、无:0分;分值末尾取小数点后两位。未答辩的不得分,除未答辩或出现重大失误外,每题得分不少于5.25分。 (由评审委员会出题,项目负责人***
8.4、其他注意事项:
8.4.1、投标单位所报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到场参加项目负责人***
8.4.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3、投标人必须将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编辑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信用手册;
(5)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6)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
(7)项目负责人***
(8)项目负责人***
(9)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
(10)承担过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8.4.4、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若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
8.4.5、投标人需对以下两点进行承诺,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预审:(1)企业近1年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绝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2)企业近三个月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承诺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印章后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4.6、本项目开标工作辅助QQ号:1247351623,如遇到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无法登录的问题可以在线联系该号码,其他问题请根据问题具体情况联系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单位或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开发单位。
8.4.7、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联系人电话号码: 4008866016(筑龙)、18913962477,18913962455(益得)、15305186455,15305186416(未来)、4008898118(云蜻蜓)。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联系人***
9. 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雨花台区石华街18号农花社区服务中心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01幢8楼
        邮       编:21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史工 联  系  人:屠宁
        电       话:025-52885892 电       话:025-83328519-8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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