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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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乐清市中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乐清市虹桥镇人民政府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采购项目编号:ZY201912C1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
简要技术要求 |
1 |
虹桥镇邬家桥村堆场(HQ036)淤泥外运处置项目 |
507371元 |
本项目位于邬家桥村堆场,堆场淤泥需外运至“温州瓯江智慧供应链物流园”,做为建设用地填方。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2、供应商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地址: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磋商文件提供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即2019年12月20日至 12月26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30
领取地点:乐清市中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乐清市宁康东路368弄55号6楼)
磋商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供应商可以选择快递报名或现场报名,采用快递方式报名的须将报名资料电子版发至278003871@qq.com邮箱。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 上午9:30
七、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乐清市中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乐清市宁康东路368弄55号1楼)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2月31日 上午9:30
九、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乐清市中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乐清市宁康东路368弄55号1楼)
十、磋商保证金:无
十一、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料并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为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代理单位将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资料齐全方可领取磋商文件。
十二、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清市虹桥镇人民政府
地点:乐清市虹桥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单位名称:乐清市中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乐清市宁康东路368弄55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乐清市财政局
地点:乐清市伯乐东路501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