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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扫描新增案卷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12.19 标签: 湖南省招标 
加入日期:2019.12.19
截止日期:2020.01.02
地 区:湖南省
内 容:******人民法院的档案数字化扫描新增案卷服务外包项目,委托代理编号:HNJTZB-******* 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档案数字化扫描新增案卷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HNJTZB-*******
 
招标公告正文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的档案数字化扫描新增案卷服务外包项目,委托代理编号:HNJTZB-2019018 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档案数字化扫描新增案卷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HNJTZB-2019018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775000.00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名

品目分类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1

C020302-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档案电子化加工服务

1

775000.00

11000.00

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 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  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原件(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本项可不提供,请自行备注)。

(3)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有效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保险费的证明原件(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本项仍须提供)。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本文中所指近三个月为:2019年6月至2019年11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

2.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19年12月20日起至2019年12月27日止,每天9:00-12:00,

15: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长沙市经济开发区板仓南路新长海广场数码中心楼1708室

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

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最高限价:11000.00元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址: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月2日14:30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0年1月2日14:30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长沙市经济开发区板仓南路新长海广场数码中心楼1708室

五、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嘉雨路467号

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金天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经济开发区板仓南路新长海广场数码中心楼1708室

联系人***

邮  编:410000

电  话:0731-86967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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