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19 |
---|---|
截止日期: | 2019.12.31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各供应商: ***第一人民医院就护理员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第一人民医院护理员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SQYY-ZW-CS-***-**** *.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万元 *.主要内容: 参考****版养老护理院《国 |
关键词: | 医院 |
各供应商:
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就护理员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护理员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SQYY-ZW-CS-042-2019
3.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24万元
4.主要内容:
参考2019版养老护理院《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拟选择实力较强,管理规范的公司为住院患者提供优质护理员服务,项目包含以下两方面内容:
①ICU护理员服务:医院拟采购重症监护病房护理员服务,需求人数拟5人。按照每名护理员4000元/月,项目年度预算及最高限价为240000元。成交供应商按照服务需求内容提供护理员服务,采购人按照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的价格向供应商支付服务费用。
②一般病区护理员陪护服务:按照住院患者自愿的原则,由成交供应商为有需求的住院患者提供陪护服务,根据提供的服务内容,供应商向患方收取服务费用。服务收费标准在不高于磋商文件及合同约定价格的基础上,供应商与患方共同商定。院方按照资源占用消耗和科室成本支出,向供应商收取一定的成本费用,收取标准为供应商营业收入的15%。
5.评审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审办法部分。
6.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的响应函;
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指投标人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5.2019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6.参加此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自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 “四、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单位负责人***
三、供应商信用信息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磋商活动结束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磋商活动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20日起至12 月29日止,每天8:3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请将企业营业执照(传图片)、公司开票信息、联系人***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采购人将免费发送磋商文件至报名人邮箱。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 2019年12月 31 日8:50。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2019年12月 31 日9:00(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接收及磋商地点:宿迁市宿城区宿支路120号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部2号楼2楼开标室。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相关专业咨询及现场查看:护理部,0527-80528050
七、公告期限及其他事项
1.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及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招标公示栏。
2.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
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