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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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温州市公安局 |
地 区: | 浙江省 |
一.采购人名称: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
二.项目公示编号:singleSource201912202554296
三.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交警演播室安保服务
四.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1 |
2020年交警演播室安保服务 |
1 |
年度 |
约36万元 |
2020年交警演播室安保服务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七.申请理由:
温州交通广播分别于2003年在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2010年在温州高速交警分别设立两个直播室,实时关注路况等交通信息。为保障播出安全、便于工作开展,需在两直播室配置正规高素质的安保工作人员。
交通广播设立的两个直播室都是在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和高速交警温州支队的指挥中心,因工作要求,保密性强,配备人员要求素质高、纪律性强;同时两个直播室都是通过公安内网切入信息,通过光缆直接传输到广电直播室,安全性要求极高;另外涉及到播出安全,要求对直播室电脑和机器设备都有一定的了解,出现突发情况时能及时应对处置。因此经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温州支队、温州交通广播三方协调,市场调研和考察,按照交警部门的标准要求,选择温州市保安服务总公司为交通直播室网络安全、播出安全、纪律安全等提供强有力的技术及人员支撑。
经过几年来的长期合作,该公司人员素质高,经过统一培训后,业务熟悉,稳定性强。到目前为止,两个直播室没有出现过安全事故,若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本项目的一致性和稳定性。参照《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
综上,论证小组认为,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2020年交警演播室安保服务项目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温州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是合适的。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温州市保安服务总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温州市新城大道康源大楼西首三楼,
九.论证专家组名单:沈汉标,管乐,邵鲜阳。
十. 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
联系人:顾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2、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监察室
联系人:徐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
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苏先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