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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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1.08 |
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项目编号:WX-CG(****)-*** 一、本招标项目五乡镇**馨苑新村建设四期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五乡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五乡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编号:WX-CG(2019)-008
一、本招标项目五乡镇泰和馨苑新村建设四期工程已由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13】1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竣工决(结)算审计服务进行公开采购招标。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确定五乡镇泰和馨苑新村建设四期工程竣工决(结)算审计服务单位。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造价咨询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为:
①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和财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由①②具备上述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③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财务决算负责人***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4、单位负责人***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负责拟派项目负责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需要供应商签字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联合体协议书”按招标文件格式签字并盖章),但其他成员需承担连带责任。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9年12月19日至 2019年12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2、发售地点: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701招标代理部,联系人: 梅月娣,联系电话***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 500元,售后不退
4、购买采购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章(须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核验)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
投标人须于2020年1月7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支票或银行电子汇票或网银(必须以总公司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交人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下属分公司、办事处及项目部或个人等均无效)
收款人(全称):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五乡支行
帐 号:81170101302005253
联系人***
电话:***
特别提示: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的或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1月8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镇政府东侧100米),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附件信息1(发门户): 五乡镇泰和馨苑新村建设四期工程竣工决(结)算审计服务 191211(定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