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西青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机关天津市西青市民中心(北区)办公用房租赁项目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机关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市民中心(北区)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西青区政府相关领导对《区行政审批局购买中北科技产业园一期四号楼作为西青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的请示》(津西审请【2017】2号)、《区行政审批局租赁中北科技产业园二区1号楼作为西青市民中心二期用房的请示》(津西审请【2018】3号)的批示、《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将区南北市民中心办公用房交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租赁的请示》和关于对《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将区南北市民中心办公用房交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租赁的请示》回复意见的报告,按照《天津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之规定,结合西青区党政机关“一主一辅”区域化办公模式规划,进一步规范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处置的管理制度和职责清晰、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责任体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经过与区财政局、政务服务办沟通协调,拟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租赁。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4,300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专家组听取了甲乙双方就该项目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合理性,租赁办公用房的经济性的基本情况,并提供了《区行政审批局租赁中北科技产业园二区1号楼作为西青市民中心二期用房的请示》(津西审请[2018]3号)、《区行政审批局购买中北科技产业园一期四号楼作为西青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的请示》(津西审请[2017]2号)、《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将区南北市民中心办公用房交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租赁的请示》和关于对《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将区南北市民中心办公用房交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租赁的请示》回复意见的报告。 二、专家组现场展开了讨论,认为该项目租赁天津环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办公用房是区政府研究决定的,现场勘查情况属实,且具有详实的文件资料。该项目具有其单一来源采购的合理性。
四、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代理商)名称:天津环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供应商(代理商)地址 :***
2.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天津环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供应商(制造商)地址 :***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专业人员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一、专家组听取了甲乙双方就该项目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合理性,租赁办公用房的经济性的基本情况,并提供了《区行政审批局租赁中北科技产业园二区1号楼作为西青市民中心二期用房的请示》(津西审请[2018]3号)、《区行政审批局购买中北科技产业园一期四号楼作为西青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的请示》(津西审请[2017]2号)、《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将区南北市民中心办公用房交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租赁的请示》和关于对《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将区南北市民中心办公用房交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租赁的请示》回复意见的报告。 二、专家组现场展开了讨论,认为该项目租赁天津环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办公用房是区政府研究决定的,现场勘查情况属实,且具有详实的文件资料。该项目具有其单一来源采购的合理性。 |
张雯雯 |
天津泰龙会议服务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一、专家组听取了甲乙双方就该项目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合理性,租赁办公用房的经济性的基本情况,并提供了《区行政审批局租赁中北科技产业园二区1号楼作为西青市民中心二期用房的请示》(津西审请[2018]3号)、《区行政审批局购买中北科技产业园一期四号楼作为西青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的请示》(津西审请[2017]2号)、《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将区南北市民中心办公用房交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租赁的请示》和关于对《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将区南北市民中心办公用房交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租赁的请示》回复意见的报告。 二、专家组现场展开了讨论,认为该项目租赁天津环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办公用房是区政府研究决定的,现场勘查情况属实,且具有详实的文件资料。该项目具有其单一来源采购的合理性。 |
刘洁 |
天津菲尔塔机械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六、公示的期限:
自2019年12月19日起至2019年12月25日 止。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4)传真:***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