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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溪村广从四路106号高岭”地块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12.17 标签: 广东省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19.12.17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 钟落潭镇乌溪村第一经济**社 集体资产招标公告 钟落潭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受乌溪村第一经济**社(以下简称出租方)的委托,定于****年**月**日下午**:**对乌溪村第一经济****个地块(使用权)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关键词:
 
招标公告正文

钟落潭镇乌溪村第一经济合作社

集体资产招标公告

 

钟落潭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受乌溪村第一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出租方)的委托,定于2019年12月26日下午15:30对乌溪村第一经济合作17个地块(使用权)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

(1)“乌溪村广从四路102号 高岭”地块,约4亩,18102.15元/亩/年;

(2)“乌溪村广从四路104号 高岭”地块,约3亩,18102.15元/亩/年;

(3)“乌溪村广从四路106号 高岭”地块,约2亩,18102.15元/亩/年;

(4)“乌溪村广从四路108号 高岭”地块,约2亩,18102.15元/亩/年;

(5)“乌溪村广从四路110、112、114号 高岭”地块,约8亩,18102.15元/亩/年;

(6)“乌溪村广从四路116号 高岭”地块,约3亩,18102.15元/亩/年;

(7)“乌溪村广从四路118号 高岭11”地块,约2亩,18102.15元/亩/年;

(8)“乌溪村广从四路118号 高岭12”地块,约3亩,18102.15元/亩/年;

(9)“乌溪村广从四路120号 高岭”地块,约4亩,18102.15元/亩/年;

(10)“乌溪村广从四路122号 高岭”地块,约4亩,18102.15元/亩/年;

(11)“乌溪村广从四路126号 高岭7”地块,约1.12亩,18102.15元/亩/年;

(12)“乌溪村广从四路126号 高岭8”地块,约0.66亩,18102.15元/亩/年;

(13)“乌溪村广从四路128号 高岭”地块,约2.7亩,18102.15元/亩/年;

(14)“乌溪村广从四路130号 高岭”地块,约3.64亩,18102.15元/亩/年;

(15)“乌溪村广从四路132号 高岭”地块,约2.45亩,18102.15元/亩/年;

(16)“乌溪村广从四路134号 高岭1”地块,约1.78亩,18102.15元/亩/年;

(17)“乌溪村广从四路134号 高岭2”地块,约1.48亩,8745.75元/亩/年。

2、标的物所在位置:乌溪村第一经济合作社。

3、资产使用范围:其他。

4、租赁期限:(详见下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5、交易保证金(详见下表),以存款或转账形式于2019-12-16 9:00 至2019-12-24 16:30 缴纳至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钟落潭支行;账户名: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人民政府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 ;账户号:44001100697052500176。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达账才能有效,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竞投人姓名及标的物名称。未能中标的竞投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退回;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未与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6、合同履行保证金(详见下表),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开具保证金收据)。

7、合同签订后10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凡拖欠租金的,每天按照所欠租金的日5‰计算收取滞约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期满后15天内完成场地清理。

8、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标的序号

租赁年限

每次举牌竞价提升

租金收取方式

租金交付时间

租金递增方式

交易保证金(元)

合同履行保证金(元)

1

20年

200元/亩/年/次

按年

每期开始前15天内交付当期租金。

租金交付时间

 

 

 

 

 

 

 

 

 

 

每期开始前15天内交付当期租金。

 

 

 

 

 

 

 

 

 

 

 

 

 

 

 

 

 

 

 

租金交付时间

 

 

 

 

 

 

 

 

每期开始前15天内交付当期租金。

 

2020年为18102.15元/亩/年;2021年为20817.5元/亩/年,从2021年起每五年递增15%

80000

80000

2

20年

200元/亩/年/次

按年

2020年为18102.15元/亩/年;2021年为20817.5元/亩/年,从2021年起每五年递增15%

60000

60000

3

20年

200元/亩/年/次

按年

2020年为18102.15元/亩/年;2021年为20817.5元/亩/年,从2021年起每五年递增15%

40000

40000

4

20年

200元/亩/年/次

按年

2020年为18102.15元/亩/年;2021年为20817.5元/亩/年,从2021年起每五年递增15%

40000

40000

5

20年

200元/亩/年/次

按年

2020年为18102.15元/亩/年;2021年为20817.5元/亩/年,从2021年起每五年递增15%

160000

160000

6

20年

200元/亩/年/次

按年

2020年为18102.15元/亩/年;2021年为20817.5元/亩/年,从2021年起每五年递增15%

60000

60000

7

20年

200元/亩/年/次

按年

2020年为18102.15元/亩/年;2021年为20817.5元/亩/年,从2021年起每五年递增15%

40000

40000

8

20年

200元/亩/年/次

按年

2020年为18102.15元/亩/年;2021年为20817.5元/亩/年,从2021年起每五年递增15%

60000

60000

9

20年

200元/亩/年/次

按年

2020年为18102.15元/亩/年;2021年为20817.5元/亩/年,从2021年起每五年递增15%

80000

80000

10

20年

200元/亩/年/次

按年

2020年为18102.15元/亩/年;2021年为20817.5元/亩/年,从2021年起每五年递增15%

80000

80000

11

20年

200元/亩/年/次

按年

2020年、2021年为18102.15元/亩/年;2022年为20817.5元/亩/年,从2022年起每五年递增15%

20000

20000

12

20年

200元/亩/年/次

按年

2020年、2021年为18102.15元/亩/年;2022年为20817.5元/亩/年,从2022年起每五年递增15%

15000

15000

13

20年

200元/亩/年/次

按年

2020年、2021年为18102.15元/亩/年;2022年为20817.5元/亩/年,从2022年起每五年递增15%

55000

55000

14

20年

200元/亩/年/次

按年

2020年、2021年为18102.15元/亩/年;2022年为20817.5元/亩/年,从2022年起每五年递增15%

70000

70000

15

20年

200元/亩/年/次

按年

2020年、2021年为18102.15元/亩/年;2022年为20817.5元/亩/年,从2022年起每五年递增15%

50000

50000

16

20年

200元/亩/年/次

按年

2020年、2021年为18102.15元/亩/年;2022年为20817.5元/亩/年,从2022年起每五年递增15%

40000

40000

17

20年

200元/亩/年/次

按年

2020年、2021年为8745.75元/亩/年;2022年为10057.6元/亩/年,从2022年起每五年递增15%

30000

10000

 

9、特别说明:①乌溪村第一经济合作社只出租本地块,不对地上建筑物的合法性等负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②各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③如果竞标者是原承租方,请到乌溪第一经济合作社出具证明,竞标者凭证明、招标公告所示的报名资料到三资中心报名参与竞标;如果竞标者不是原承租方,需向经济社缴纳原合同终止补偿款(详见下表),经济社出收款收据,竞标者凭收据、招标公告所示的报名资料到三资中心报名参与竞标。若竞标者不中标,经济社在交易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回;若竞标者中标,经济社需在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把原合同终止补偿评估价总款支付给原承租方。

④在租赁期内,如遇国家、集体、旧村改造征用地块,出租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征用土地补偿费归出租方所有,建筑物补偿出租方、承租方双方按比例分配(详见下表)。合同期满,所有物业补偿款全部归出租方所有。

⑤承租方承包的土地使用期满后,该土地、建筑物、水电设施和一切不动产,连同使用权无偿归还出租方。

序号

资产名称

原合同终止补偿款

(万元)

征地时地上建筑物的补偿款的分配情况

承租方每年需同步向经济联合社缴纳管理费

1

“乌溪村广从四路102号 高岭”地块

3905.37

47.52%归出租方、11.45%归承租方,41.03%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承租方)

年租金的40%

2

“乌溪村广从四路104号 高岭”地块

1499.2

47.52%归出租方、11.45%归承租方,41.03%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承租方)

年租金的40%

3

“乌溪村广从四路106号 高岭”地块

1092.35

47.52%归出租方、11.45%归承租方,41.03%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承租方)

年租金的40%

4

“乌溪村广从四路108号 高岭”地块

565.418

47.52%归出租方、11.45%归承租方,41.03%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承租方)

年租金的40%

序号

资产名称

原合同终止补偿款

(万元)

征地时地上建筑物的补偿款的分配情况

承租方每年需同步向经济联合社缴纳管理费

5

“乌溪村广从四路110、112、114号 高岭”地块

1747

47.52%归出租方、11.45%归承租方,41.03%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承租方)

年租金的40%

6

“乌溪村广从四路116号 高岭”地块

1230

47.52%归出租方、11.45%归承租方,41.03%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承租方)

年租金的40%

7

“乌溪村广从四路118号 高岭11”地块

1004

47.52%归出租方、11.45%归承租方,41.03%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承租方

年租金的40%

8

“乌溪村广从四路118号 高岭12”地块

1287.5

47.52%归出租方、11.45%归承租方,41.03%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承租方

年租金的40%

9

“乌溪村广从四路120号 高岭”地块

971

47.52%归出租方、11.45%归承租方,41.03%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承租方

年租金的40%

10

“乌溪村广从四路122号 高岭”

1992

47.52%归出租方、11.45%归承租方,41.03%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承租方

年租金的40%

11

“乌溪村广从四路126号 高岭7”地块

626.25

47.88%归出租方、11.38%归承租方,40.74%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承租方

年租金的40%

12

“乌溪村广从四路126号 高岭8”地块

626.25

47.88%归出租方、11.38%归承租方,40.74%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承租方

年租金的40%

序号

资产名称

原合同终止补偿款

(万元)

征地时地上建筑物的补偿款的分配情况

承租方每年需同步向经济联合社缴纳管理费

13

“乌溪村广从四路128号 高岭”地块

1110

47.88%归出租方、11.38%归承租方,40.74%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承租方

年租金的40%

14

“乌溪村广从四路130号 高岭”地块

3043

47.88%归出租方、11.38%归承租方,40.74%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承租方

年租金的40%

15

“乌溪村广从四路132号 高岭”地块

318.8

47.88%归出租方、11.38%归承租方,40.74%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承租方

年租金的40%

16

“乌溪村广从四路134号 高岭1”地块

3600

47.88%归出租方、11.38%归承租方,40.74%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承租方

年租金的40%

17

“乌溪村广从四路134号 高岭2”地块

900

39.92%归出租方、13.11%归承租方,46.97%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承租方

年租金的40%

⑥承租方需按约定用途使用土地,不能对土地的主体结构进行加建改建,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予补偿。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年满十八周岁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三、竞投方式

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请于2019-12-16至2019-12-24上午9:00至 11:30,下午14:30至16: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钟落潭镇三资中心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报名人必须为凭证缴款人,不接受他人委托缴款;公司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请递交书面申请;如违反规定,造成缴交交易保证金报名逾期,我三资中心不负任何责任。

2、交易保证金凭证(银行存款回单),一份保证金回单只能报名一个标的物

3、缴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卡原件,报名人银行卡及登记银行开户信息,方便钟落潭镇三资中心退款等处理。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出租方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含实地勘察、测量、水电设施情况、查阅相关资料等),并到镇三资中心阅览相关合同样板资料(合同需变动,需得到双方当事人协商后才能生效,否则保持原有合同样板)。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19年12月26日下午15:3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钟落潭镇乌溪村委三楼会议室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自然人、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2、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钟落潭镇乌溪村第一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名称:钟落潭镇三资中心

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

区农村集体三资交易平台网址:http://3z.by.gov.cn/

本招标公告内容乌溪村第一经济合作社享有最终解释权

 

 

钟落潭镇人民政府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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