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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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钟落潭镇乌溪村第三经济**社 集体资产招标公告 钟落潭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受乌溪村第三经济**社(以下简称出租方)的委托,定于****年**月**日下午**:**对乌溪村第三经济**社**个地块(使用权)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
关键词: | 路 |
钟落潭镇乌溪村第三经济合作社
集体资产招标公告
钟落潭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受乌溪村第三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出租方)的委托,定于2019年12月26日下午15:30对乌溪村第三经济合作社18个地块(使用权)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
(1)“乌溪东风大街1号-1长岭”地块,约7.93亩,6000元/亩/年;
(2)“中和路1号长岭”地块,约2亩,16500元/亩/年;
(3)“中和路13号长岭”地块,约1.35亩,36750元/年;
(4)“中和路17号长岭”地块,约2.73亩,9900元/亩/年;
(5)“中和路21、23、25、27、29、31、33、35、37、39、41、43号长岭”地块,约2.99亩,6000元/亩/年;
(6)“乌溪路29号九屎堆1”地块,约4.86亩,7276.5元/亩/年;
(7)“乌溪路29号九屎堆2”地块,约1.69亩,7276.5元/亩/年;
(8)“乌溪路61号乌溪村元头荔枝地”地块,约1.65亩,6930元/亩/年;
(9)“广从四路85号大头岭”地块,约5.83亩,1532元/亩/年;
(10)“广从四路261号长岭”地块,约0.76亩,6000元/年;
(11)“广从四路263号长岭”地块,约0.64亩,12000元/年;
(12)“广从四路265号长岭”地块,约0.64亩,12000元/年;
(13)“广从四路267号长岭”地块,约0.64亩,12000元/年;
(14)“广从四路269号长岭”地块,约0.32亩,6000元/年;
(15)“广从四路271号长岭”地块,约6.86亩,7920元/亩/年;
(16)“广从四路273号长岭”地块,约0.64亩,12000元/年;
(17)“广从四路275号长岭”地块,约0.32亩,6000元/年;
(18)“广从四路277号长岭”地块,约0.32亩,6000元/年。
2、标的物所在位置:乌溪村第三经济合作社。
3、资产使用范围:其他。
4、租赁期限:20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5、(1)-(2)每次举牌竞价提升500元/亩/年/次;(3)每次举牌竞价提升500元/年/次;(4)-(9)每次举牌竞价提升500元/亩/年/次;(10)-(14)每次举牌竞价提升500元/年/次;(15)每次举牌竞价提升500元/亩/年/次;(16)-(18)每次举牌竞价提升500元/年/次;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年为一期收取,每期开始前15天内交付当期租金。
租金每五年递增10%。
7、交易保证金各为¥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以存款或转账形式于2019-12-16 9:00 至2019-12-24 16:30 缴纳至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钟落潭支行;账户名: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人民政府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 ;账户号:44001100697052500176。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达账才能有效,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竞投人姓名及标的物名称。未能中标的竞投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退回;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未与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8、合同履行保证金各为¥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开具保证金收据)。
9、合同签订后10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凡拖欠租金的,每天按照所欠租金2‰计算收取滞约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期满后15天内完成场地清理。
10、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11、特别说明:
(1)乌溪村第三经济合作社只出租地块,不对地上建筑物的合法性等负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2)标的序号(1)-(18)的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3)如果竞标者是原承租方,请到乌溪村第三经济合作社出具证明,竞标者凭证明、招标公告所示的报名资料到三资中心报名参与竞标;如果竞标者不是原承租方,需向经济社缴纳原合同终止补偿款(详见下表), 经济社出收款收据,竞标者凭收据、招标公告所示的报名资料到三资中心报名参与竞标。若竞标者不中标,经济社在交易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回;若竞标者中标,经济社需在15个工作日内把原合同终止的相应补偿款支付给原承租方。
(4)在租赁期内,如遇国家、集体、旧村改造征用地块,出租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征用土地补偿费归出租方所有,建筑物补偿出租方、承租方双方按比例分配(详见下表)。合同期满,所有物业补偿款全部归出租方所有。
(5)承租方承包的土地使用期满后,该土地、建筑物、水电设施和一切不动产,连同使用权无偿归还出租方。
(6)承租方需按约定用途使用土地,不能对土地进行加建改建,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予补偿。
序号 |
资产名称 |
原合同终止补偿款(万元) |
征地时地上所有物的补偿款的分配情况 |
承租方每年需同步向经济联合社缴纳管理费 |
备注 |
1 |
乌溪东风大街1号-1长岭地块 |
1803.46 |
建筑物补偿款按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具体如下:2020年至2023年出租方占40%、承租方占60%;2024年至2028年出租方占45%、承租方占55%;2029年至2033年甲承租方各占50%;2034年至2038年出租方占55%、承租方占45%;2039年至合同期满出租方占60%、承租方占40%。 |
年租金的13% |
|
2 |
中和路1号长岭地块 |
1585.62 |
建筑物补偿款34.18%归出租方、15.19%归承租方,50.63%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承租方) |
年租金的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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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产名称 |
原合同终止补偿款(万元) |
征地时地上所有物的补偿款的分配情况 |
承租方每年需同步向经济联合社缴纳管理费 |
备注 |
3 |
中和路13号长岭地块 |
2712.6 |
建筑物补偿款27.78%归出租方、16.67%归承租方,55.55%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承租方) |
年租金的20% |
|
4 |
中和路17号长岭地块 |
956 |
建筑物补偿款从重新交易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4月2日止30%归出租方、70%归承租方,2026年4月3日起至合同期满40%归出租方、60%归承租方。 |
年租金的20% |
|
5 |
中和路21、23、25、27、29、31、33、35、37、39、41、43号长岭地块 |
1330 |
建筑物补偿款按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具体如下:2020年1月至2024年10月出租方占40%,承租方占60%;2024年11月至2029年10月出租方占45%、承租方55%;2029年11月至2034年10月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各占50%;2034年11月至2039年10月出租方占55%,承租方占45%;2039年11月至合同期满出租方占60%,承租方占40%。 |
年租金的13% |
|
6 |
乌溪路29号九屎堆1地块 |
1141.05 |
建筑物补偿款26%归出租方,34%归承租方,40%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承租方) |
年租金的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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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乌溪路29号九屎堆2地块 |
397.05 |
建筑物补偿款26%归出租方,34%归承租方,40%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承租方) |
年租金的20% |
|
序号 |
资产名称 |
原合同终止补偿款(万元) |
征地时地上所有物的补偿款的分配情况 |
承租方每年需同步向经济联合社缴纳管理费 |
备注 |
8 |
乌溪路61号乌溪村元头荔枝地地块 |
362.3 |
建筑物补偿款归承租方所有 |
年租金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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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广从四路85号大头岭地块 |
1533.565 |
建筑物补偿款53.17%归出租方,6.83%归承租方,40%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承租方) |
4772元,每隔五年增加58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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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广从四路261号长岭地块 |
93 |
建筑物补偿款按如下比例分成:2020年出租方占30%、承租方占70%;2021年至2025年出租方占40%、承租方占60%;2026年至2030年出租方、承租方各占50%;2031年至2035年出租方占60%、承租方占40%;2036年至合同期满出租方占70%、承租方占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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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用期内如后面按原规划预留通大路范围内的建筑物统一拆除后,承租方必须无条件将星瓦棚房拆除以便统一通大路,如星瓦棚房拆除后,出租方要停止收取该用地租金,同时该协议作废。 |
11 |
广从四路263号长岭地块 |
466 |
建筑物补偿款按如下比例分成:2020年出租方占30%、承租方占70%;2021年至2025年出租方占40%、承租方占60%;2026年至2030年出租方、承租方各占50%;2031年至2035年出租方占60%、承租方占40%;2036年至合同期满出租方占70%、承租方占30%。 |
年租金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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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产名称 |
原合同终止补偿款(万元) |
征地时地上所有物的补偿款的分配情况 |
承租方每年需同步向经济联合社缴纳管理费 |
备注 |
12 |
广从四路265号长岭地块 |
426 |
建筑物补偿款按如下比例分成:2020年出租方占30%、承租方占70%;2021年至2025年出租方占40%、承租方占60%;2026年至2030年出租方、承租方各占50%;2031年至2035年出租方占60%、承租方占40%;2036年至合同期满出租方占70%、承租方占30%。 |
年租金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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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广从四路267号长岭地块 |
276.68 |
建筑物补偿款按如下比例分成:2020年出租方占30%、承租方占70%;2021年至2025年出租方占40%、承租方占60%;2026年至2030年出租方、承租方各占50%;2031年至2035年出租方占60%、承租方占40%;2036年至合同期满出租方占70%、承租方占30%。 |
年租金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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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广从四路269号长岭地块 |
202.8 |
建筑物补偿款按如下比例分成:2020年出租方占30%、承租方占70%;2021年至2025年出租方占40%、承租方占60%;2026年至2030年出租方、承租方各占50%;2031年至2035年出租方占60%、承租方占40%;2036年至合同期满出租方占70%、承租方占30%。 |
年租金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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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广从四路271号长岭地块 |
2652.5 |
建筑物补偿款35.93%归出租方、14.78%归承租方,49.29%按重新交易合同使用年限比例分成(已使用年限归出租方,未使用年限归承租方) |
年租金的10% |
|
序号 |
资产名称 |
原合同终止补偿款(万元) |
征地时地上所有物的补偿款的分配情况 |
承租方每年需同步向经济联合社缴纳管理费 |
备注 |
16 |
广从四路273号长岭地块 |
405.6 |
建筑物补偿款按如下比例分成:2020年出租方占30%、承租方占70%;2021年至2025年出租方占40%、承租方占60%;2026年至2030年出租方、承租方各占50%;2031年至2035年出租方占60%、承租方占40%;2036年至合同期满出租方占70%、承租方占30%。 |
年租金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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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广从四路275号长岭地块 |
201.6 |
建筑物补偿款按如下比例分成:2020年出租方占30%、承租方占70%;2021年至2025年出租方占40%、承租方占60%;2026年至2030年出租方、承租方各占50%;2031年至2035年出租方占60%、承租方占40%;2036年至合同期满出租方占70%、承租方占30%。 |
年租金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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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广从四路277号长岭地块 |
167 |
建筑物补偿款按如下比例分成:2020年出租方占30%、承租方占70%;2021年至2025年出租方占40%、承租方占60%;2026年至2030年出租方、承租方各占50%;2031年至2035年出租方占60%、承租方占40%;2036年至合同期满出租方占70%、承租方占30%。 |
年租金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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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年满十八周岁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三、竞投方式
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请于2019-12-16至2019-12-24上午9:00至 11:30,下午14:30至16: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钟落潭镇三资中心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报名人必须为凭证缴款人,不接受他人委托缴款;公司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请递交书面申请;如违反规定,造成缴交交易保证金报名逾期,我三资中心不负任何责任。
2、交易保证金凭证(银行存款回单),一份保证金回单只能报名一个标的物。
3、缴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卡原件,报名人银行卡及登记银行开户信息,方便钟落潭镇三资中心退款等处理。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出租方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含实地勘察、测量、水电设施情况、查阅相关资料等),并到镇三资中心阅览相关合同样板资料(合同需变动,需得到双方当事人协商后才能生效,否则保持原有合同样板)。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19年12月26日下午15:3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钟落潭镇乌溪村委三楼会议室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自然人、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2、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钟落潭镇乌溪村第三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名称:钟落潭镇三资中心
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
区农村集体三资交易平台网址:http://3z.by.gov.cn/
本招标公告内容乌溪村第三经济合作社享有最终解释权
钟落潭镇人民政府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