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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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咸阳市 |
内 容: | 依据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号)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方案》(咸政建房办发[****]*号文)的有关规定,现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 ***户)保障对象予以公示。 对于不符合条 |
关键词: | 租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以及《咸阳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方案》(咸政建房办发[2013]3号文)的有关规定,现对申请咸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的( 865户)保障对象予以公示。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公租房申请户,请全社会予以监督、举报。
电话:***
办公地点:咸阳市房产交易大厦一楼办公大厅
咸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