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贺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拟对大钟山东路三期工程《原钟山东路道路三期工程(贺州大道至桃源路段)》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大钟山东路三期工程《原钟山东路道路三期工程(贺州大道至桃源路段)》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CTZB〔2019〕72号
三、建设规模:钟山东路道路三期工程(贺州大道至桃源路段),道路长781.7米,宽30米。
四、采购内容:大钟山东路道路三期工程《原钟山东路道路三期工程(贺州大道至桃源路段)》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五、采购预算:约为15.75万元。
六、工作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50日内提交通过相关部门审核的《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成果文件》并协助采购人取得水利相关部门的报告批复文件。
七、磋商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登记的),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其中拟派往本项目项目总负责人***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评标阶段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八
、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9年12月16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9年12月23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 时00分至 11时30 分,下午15时00分至 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四楼),电话:***
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由潜在磋商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持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前来购买:①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②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新规的提供“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不能提供的不予以报名。
以上所有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后留下存档。
九、磋商保证金
(
人民币
):贰仟元整。
磋商人应于投标截止前将磋商保证金从磋商人的基本账户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720010190010001055
开户行:贺州八步东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
磋商供应商应于 2019年12月27日10时3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四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一、磋商时间及地点:
2019年12月27日10时30分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人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另行通知。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四楼),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二、
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网、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三、联系事项:
采 购 人:贺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 地 址:贺州市贺州大道55号
邮 编:542899 邮 编:542899
联系人:梁曦 联系人***
电 话:0774-3359908 电 话:0774-5128133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