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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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1.08 |
招标代理: | 陕西秦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陕西省 |
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
煤场增加自燃污染防控监管系统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煤场增加自燃污染防控监管系统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陕西秦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总装机容量1960兆瓦,分两期工程建设,其中一期工程2x330兆瓦,二期工程2x650兆瓦。为满足全厂4台机组生产发电的储煤保电需求,在厂区西南面建有3个煤场(#1煤场、#2煤场、#3煤场): 其中#1煤场长324米、宽106米,其中干煤棚长104米、宽75米,存煤量为2.2万吨,#1煤场可存煤12.66万吨。#2煤场长392米、宽110米,其中干煤棚长160米、宽96米,存煤量为5.63万吨,#2煤场可存煤27.66万吨。#3煤场长323米、宽130米,#3煤场可存煤24万吨。
2.2、招标范围:
2.2.1投标人负责招标人#1、#2、#3煤场的自燃污染防控监管系统的设计、供货、施工、调试直至设备验收完成正常投运。监控点设计应优化,采用最少的点实现最大的监控面积(监控点数应不少于八台),实现全范围覆盖并减少监控死角。
2.2.2投标人负责项目实施所需主要材料以及提供工程所需全部消耗性材料。
2.2.3投标人负责提供施工的工器具、机具、检测仪表、安全防护设施及运输、吊装车辆。
2.3、招标编号:0866-19C1SXQY525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0月至2019年9月)至少有一个与本项相同或相近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时至12:00时,下午 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自强西路38号东院办公楼208室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业绩(以合同件为准)、财务审计报告等资料的原件(另递交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标书费8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4.3、以现场实到单位报名为准,不接受电子邮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月8日上午9:00时整,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222号立达人酒店三楼会议中心1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招投标协会网http://www.sntba.com/及招标网http:///上发布。
招标人: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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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秦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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