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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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1.06 |
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滨河花园**村棚户区改造一期、**(滨河)二期项目室外配电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滨河花园**村棚户区改造一期、**(滨河)二期项目室外配电安装工程,已经完成招标前准备工作,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代理人为***共心建设项目咨询中心。根据《中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安装工程 |
莒南县滨河花园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一期、吉隆(滨河)二期项目室外配电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莒南县滨河花园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一期、吉隆(滨河)二期项目室外配电安装工程,已经完成招标前准备工作,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招标人为莒南县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代理人为莒南县共心建设项目咨询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现对 莒南县滨河花园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一期、吉隆(滨河)二期项目室外配电安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莒南县境内。
2、项目承包范围:莒南县滨河花园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一期、吉隆(滨河)二期项目范围内的所有供配电设施建设施工。
3、项目招标内容:(1)从供电答复方案中确定的“T”接点至用电设施的电能计量装置的供配电设施(包括高压环网柜、分接箱、变压器、低压配电柜、低压电缆分接箱等), 住宅末端照明至电表箱(含电表箱);动力至单体楼的动力总箱;商业末端至商业配电室或箱变;车库末端至各防火分区的总箱;以及配套设计图纸以内的线路。(2)供配电设施范围不含土建工程(如配电室设备基础、箱变基础、分接箱基础,桥架及预埋管线等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土建、赔青,高可靠性费用、不含从电厂到小区的供电专线)。(3)包括配电安装工程的设备、材料订购及配送。(4)报价包含设计费,承包人保证设计图纸规范合理并符合图审要求。(5)供配电设备、材料必须为国标并符合行业标准;临时用电中的材料设备尽量用于工程并抵扣响应设备、材料款项,不能使用的和业主说明原因;中标方应负责电力配套施工综合验收,承担费用并保证一次性验收通过。(6)不能完成验收移交的不予结算。
4、工期要求:中标后双方协商。
5、 质量要求:本行业国家及省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含四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参加商务标评审。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时间:请于2019 年12月16日至 2019年12月20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
方式: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到莒南县共心建设项目咨询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售价5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
1、工程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安排,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告知莒南县共心建设项目咨询中心。
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1月06日14时30分。
标书投送地点:莒南县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会议室。
3、本项目工程开标时间为2020年01月06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为:莒南县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会议室。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省招标与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七、本项目的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莒南县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联系人***
代理单位:莒南县共心建设项目咨询中心联系人***
日 期:2019 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