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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雨污分流工程四标段(4条路强电入地)

信息发布日期:2019.12.13 标签: 河北省招标 承德市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19.12.13
截止日期:2020.01.03
招标业主:国家信息中心
地 区:承德市
关键词:
 
招标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雨污分流工程四标段(4条路强电入地)施工已由兴隆县行政审批局以兴审批招标核【2019】42号文件批准建设,文件项目业主为兴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和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兴隆县雨污分流工程四标段(4条路强电入地)施工 ;

2.2建设地点:承德市兴隆县

2.3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2.5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安定街、中兴路、前进街、京味旁路强电入地工程,道路全长2210米。工程内容为对安定街、中兴路、前进街、京味旁路4条路拆除架空线路及其附属设施,原路线改为电缆入地并对附属配电系统技改增容。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时不得更换,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

    3.5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潜在投标人可于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 月19日下午17时30分前登录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点击【投标用户登录】登录投标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2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北京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网站http://101.75.247.253/cdggfwpt-home-web/index_xl下载文件; 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首先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网站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场主体注册地受理大厅完成注册,并在CA窗口(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北京CA秘钥,使用CA数字锁才能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具体事宜可联系400-618-3337。

    4.3 投标人如未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新版网站注册并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5. 招标文件的答疑

    5.1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提疑截止时间内,进入本项目“网上质疑”模块进行提问,所提问题只能涉及本招标文件内容,且不得透露投标人基本信息。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5.2 招标文件无重大变更或更改的,以答疑记录为准;若有重大变更或更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将在答疑时间结束后就澄清和修改内容发布补遗书(补遗书包括本项目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更正、修改)。

    5.3 潜在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招标文件答疑及时关注答疑内容,并查看是否有延期开标的通知。该项目历史答疑记录及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遗书与招标文件相违背的,以最后发出的补遗书为准。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再向投标人发送书面通知,投标人不再就澄清和修改内容进行书面确认。

    5.4无论潜在投标人是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网上答疑系统查阅相关答疑事项及补遗书,一律视为已知晓本项目的一切变更通知及补充文件(补遗书),所有因潜在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证件资料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或未能及时参加该项目投标等所有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递交,由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交至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专用账户信息: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隆支行

    账户名:兴隆县行政审批局

    账号:13001687308050507681-0331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备注:

    (1)缴纳时须标注“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保证金”等信息关键词以方便我中心进行核对。

    (2)划分标段的项目且潜在供应商针对多个标段进行报名,缴纳保证金时须分标段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3)保证金缴纳时应使用注册中的账户(须与企业基本账户一致)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4)请及时交纳保证金,交纳成功后再次进入本系统进行“确认交纳”。咨询电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月3 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 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兴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兴隆县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1553014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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