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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东引运河流域樟村断面综合治理工程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第二标段)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SIWQD11909978

信息发布日期:2019.12.13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加入日期:2019.12.13
截止日期:2020.01.03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引**流域樟村断面综合治理工程水环境整治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市东引运河流域樟村断面综合治理工程水环境整治工程已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9-441900-76-03-078587、2019-441900-76-03-078602、07、18、23、3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众源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东莞市众源环境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市东引运河流域樟村断面综合治理工程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第二标段)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横沥、茶山、石排、企石、桥头、松山湖(生态园)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治理范围为东莞市东引运河流域樟村断面综合治理工程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第二标段),包括干支流河涌(排渠)94条,河涌整治长度约104.33km,涉及横沥、茶山、石排、企石、桥头、松山湖(北,原生态园)等6个镇街(园区),建设内容包括内源治理工程(含河道清淤、淤泥固化处理、处理后污泥外运等)、活水保质工程(含新建补水泵站)、生态修复工程(含河道清漂、水生植物种植、新建景观平台等)、河岸整治工程(含堤防工程)等工程和为完成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等。河岸整治工程涉及的河涌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堤防工程级别为2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

2.4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工程总投资(暂定)为68686.4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暂定)67929.90万元,原则上依据经审查的施工图编制并经发包人审核的施工图预算不能突破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相关部门审定的初步设计概算建安工程费。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根据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负责对东莞市东引运河流域樟村断面综合治理工程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第二标段)拟建内源治理工程(含河道清淤、淤泥固化处理、处理后污泥外运等)、活水保质工程(含新建补水泵站)、生态修复工程(含河道清漂、水生植物种植、新建景观平台等)、河岸整治工程(含堤防工程)等进行工程总承包过程管理、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及其他服务与措施并承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工程总承包过程管理:对东莞市东引运河流域樟村断面综合治理工程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第二标段)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含施工质量、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工程进度等)、变更、预结算、保修、报建报批以及发包人要求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但需提供一系列协调及配合服务)进行全过程建设管理,负总责,并接受发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

(二)施工图设计:对东莞市东引运河流域樟村断面综合治理工程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第二标段)以及为完成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进行施工图设计(含变更设计、深基坑设计、施工安全设计专篇等)工作,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设计,以及竣工图编制工作。

(三)施工:1、设备及材料采购: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发包人对材料和设备的需求以及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负责对项目涉及的材料、设备(甲供除外)等进行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2、施工:负责对东莞市东引运河流域樟村断面综合治理工程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第二标段)以及为完成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进行施工(含施工质量、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工程进度、抽水费、弃土处理等);负责对工程红线内外、施工及作业面范围内的现况管线、道路、绿化等所有设施、设备等进行保护或迁移及回迁;办理竣工试验和竣工验收(含消防验收、防雷验收等),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理、备案;承担缺陷责任期的缺陷责任和保修责任,以及发包人要求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等。 

(四)其他服务与措施:

(1)补充勘察: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勘察成果文件及实际施工需要,为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而必须进行的补充勘察或招标人要求需要进行的补充勘察,出具补充勘察报告。

(2)预结算编制:根据经审查的施工图、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变更、竣工图、各项取费标准、东莞地区的工程造价计价规定、税率等资料及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文件的其他约定编制施工图预算、变更预算及结算。施工图预算、变更预算及结算,如果承包方没有编制资质,应委托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咨询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编制,施工图预算、变更预算及结算需经发包人审核确认。

(3)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1)负责编制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提交送审稿、负责组织并出席该项目专家评审会并承担有关费用,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反复修改责任,完成最终报批稿并取得批复文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深度必须达到国家、省、市及行业有关规定要求及招标人所需下一步工作要求。(2)按照国家、省、市及行业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通过现场监测,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文件,最终通过水土保持验收。

(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验收:按国家、省、市及行业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监测,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提交送审稿、负责组织并出席该项目专家评审会并承担有关费用,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反复修改责任,完成最终报批稿并取得批复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深度必须达到国家、省、市及行业有关规定要求及招标人所需下一步工作要求。 

(5)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负责编制各河道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书,包括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书并提交送审稿、负责组织并出席该项目专家评审会并承担有关费用,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反复修改责任,完成最终报批稿并取得批复文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书深度必须达到国家、省、市及行业有关规定要求及招标人所需下一步工作要求。

(6)通航安全评估及航道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负责编制各河道通航安全评估及航道影响评价报告书,包括编制通航安全评估及航道影响评价报告书并提交送审稿、负责组织并出席该项目专家评审会并承担有关费用,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反复修改责任,完成最终报批稿并取得批复文件。通航安全评估及航道影响评价报告书深度必须达到国家、省、市及行业有关规定要求及招标人所需下一步工作要求。 

(7)工程各项评审、许可及措施:负责工程实施各阶段中所需的专家评审(深基坑施工评审、水土保持方案评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评审、防洪影响评价报告评审、通航安全评估及航道影响评价报告评审等)、会务、电子校核、规划报批等;办理施工许可、道路挖掘许可证、占用利用公路路产补(赔)费、临时用地、红线内外的三通一平、临时用水用电报装、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通航安全评价、航道警戒、交通疏导、占用道路、爆破作业及工程实施所涉及范围的其他所需证件、批准文件及申请批准手续;负责实施本工程各项措施及其费用(红线内外的三通一平、临时用水用电报装,场地平整、航道警戒、助航标志设置、水源地保护措施、交通导改、绿化迁移及恢复、联合试运转、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水土保持措施、降水措施、节能措施、构筑物白蚁防治、依法应由承包人负责的工程监测和检测、材料、设备检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开展节能、安全、通航安全等各项评估工作,出具成果文件,负责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并办理相关报批和备案手续等(包括以发包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

(8)其他工作:完成发包人要求或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文件约定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和义务等(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验收、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手续,提供一系列协调及配合服务、对发包人的人员进行技术服务、工程操作和维修方面的培训,提供操作维修手册等)。

其中以下内容不纳入本次承包范围:工程勘察(补充勘察除外)、工程监理、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及安全等检测、监测业务、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的测量。

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6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317日历天,其中主要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如下:

2.6.1设计工期:  90  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核的时间)

■施工图设计:中标通知书签发后9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全部施工图送审稿,并在施工图送审稿专家评审通过后1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含施工图预算)和相关资料,向相应行政主管部办理备案手续;施工图设计可以进行分批出图,但必须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3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第一批施工图(不少于施工图设计总工作量的40%,具体由投标人提供方案,以招标人审核确定为准)送审稿和相关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方案及施工图提出优化意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并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以优化后的施工图为准,编制施工图预算及施工。

■配合服务期:自办理好施工图审查备案手续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6.2施工总工期(包含搭建临时设施、放线定位、施工报建等前期准备工作):317日历天,计划2020 年 01月 18 日开工,2020年11 月 30 日完工。

2.7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其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现行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相关规定),其中:1.设计要求的质量要求(标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现行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相关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和备案。2.施工要求的质量要求(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  2   项资质:

■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2 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

3.2.1项目经理(即项目总负责人***

□3.2.1.1允许设计方担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可兼任/□不得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

■3.2.1.2允许施工方担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可兼任/□不得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2)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水利水电工程,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3)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2设计负责人***

3.2.3施工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拟派)资格:(1)一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水利水电工程,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2)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B”类证);(3)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3 其他要求:

■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库建档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各联合体成员组合的联合体资质满足上述要求)。

■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水务工程参建企业信用管理系统”(简称“水务信用系统”)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仅对以施工资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有要求)。

■如企业在水务信用系统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关于调整水务工程参建企业信用分值计算规则有关事项的通知》(东水务〔2018〕202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和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情形。

■投标人不得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址:http://xypt.mwr.gov.cn/)或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或处于禁止参加投标(处于公告有效期内的)。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方/■施工方/□任意一方,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含联合体牵头人,以设计资质参加投标的企业不超过1家,以施工资质参加的企业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资质均须满足招标文件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②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拟任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6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会现场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若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包含失信被执行人的,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19 年12月1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01月03日15时00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0) 。投标会时间:2020年01月03日15时00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0)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dg.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介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 其它说明

7.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众源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电话:***

地址:***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

地址:***

7.2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80.00 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1)银行电子保函;■(2)单项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3)其他: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注:为单纯纸质版形式);□(4)其他:          。

注意:(1)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手续详见中心办事指南,请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办理。(2)联合体参加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3)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单项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的关联时间。(4)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中心系统的,无法关联。(5)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7.3其他:本招标项目试行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自主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定标制度,其中①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②评标入围方式:票决法;③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④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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